中国音乐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中国音乐学院简介
中国音乐学院成立于1964年,是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提议而建立的。她是我国唯一一所以中国民族音乐教育和研究为特色、专门培养从事民族音乐教育、研究、表演、创作等各方面高层次人才的高等音乐学府。
学院设有音乐学、音乐科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民族声乐、民族器乐、歌剧、钢琴、管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等专业方向,形成了研究生(博士、硕士)、本科生和成人教育等多种办学层次。学院现有普通本科生1317人,研究生(博士、硕士)415人。教职工359人,其中专任教师20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04人,还有外籍高级职称教师14人。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音乐创作、教学、科研和表演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面向未来,学院将继续秉承中国民族音乐艺术传统,以培养我国民族音乐人才及弘扬民族音乐文化为己任,励精图治,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努力把中国音乐学院建设成为中国民族音乐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基地,中国传统音乐信息和科研的中心,中国民族音乐对外交流的窗口,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中华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音乐学府。
目 录
中国音乐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1
2012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附录一)――――――――――5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附录二)――――――――――――7
中国音乐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考试
视唱练耳考试大纲(附录三)―――――――――――――18
中国音乐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考试
乐理考试大纲(附录四)―――――――――――――――21
中国音乐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 业 |
系 别 |
专业方向 |
学 制 |
招生名额 |
音乐学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本科五年 |
15 |
音乐科技系 |
音乐声学/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本科四年 |
12 |
|
电子音乐制作 |
本科五年 |
3 |
||
音乐教育系 |
音乐教育 |
本科四年 |
42 |
|
艺术管理系 |
艺术管理 |
本科四年 |
25 (其中文科17理科8)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 |
本科五年 |
20 |
音乐表演 |
声乐歌剧系 |
演唱(民族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演唱(美声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
国乐系 |
中国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6 |
|
钢琴系 |
钢琴 |
本科四年 |
15 |
|
管弦系 |
管弦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8 |
|
指挥系 |
合唱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
乐队指挥 |
本科五年 |
2 |
注:
1、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乐基础与潜质的考生。前两年统一学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础课程,第三年可选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专业方向;第四年作曲专业学生还可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2、演唱专业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3、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笛子、笙、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箜篌的考生。
4、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包括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大号、打击乐的考生。
5、我院新设立兰州和南京两个校外考点:兰州考点设在兰州艺术学校,主要负责新疆、青海、宁夏、甘肃、陕西等五省(自治区)考生报考我院的相关工作;南京考点设在江苏教育学院,主要负责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等五省(市)考生报考我院的相关工作。
校外考点其他具体事宜请参照《中国音乐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校外考点考试简章》。
二、报考条件
(一)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所在省(市)已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须统考合格(未涉及我院招生专业的除外)。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并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在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不预审录音。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 月 5日1月15日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内自行登录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2、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
2月19日:音乐学、音乐科技、音乐教育、作曲、指挥、钢琴、管弦系
2月20日: 声乐歌剧、国乐、艺术管理系
2、现场确认地点:本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时应交以下材料(费用):
(1)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凡实行艺术专业统考省(市)的考生,必须持本省(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并交复印件(户口所在省(市)无要求的除外);
(3)报名费和专业一试费100元,专业二试、三试另收费各80元;
(4)考生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专业);
(5)报考作曲系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声乐和器乐作品23件,艺术特长生可提交声乐或器乐作品1-2件;
(6)报考音乐学、音乐科技、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7)报考合唱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考试合唱曲乐谱1首(带钢琴伴奏),一式两份;报考乐队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考试曲目总谱复印件一份(如指挥系没有该作品的双钢琴谱,考生须自备并提交该作品双钢琴谱一式两份);参加过合唱队或乐队的考生由单位开具证明,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8)考生所交作品、论文等材料和报名考试费,不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退。
四、专业考试时间
2月22日3月4日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见附录二)
六、文化课考试要求(专业考试合格者参加)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于4月初将专业考试合格证寄给本人。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按当地规定时间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我院文理兼收,考生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统一考试。
七、录取
(一)文化课分数线:
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
(二)我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其中作曲系正常系列考生中,文化课达到北京市一本线的首先录取,一本线以下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作曲系艺术特长生要求考生文化课在一本线以上,通过者按专业排名录取。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90分,按文化课总分加专业二三试分数的合计成绩排队录取。
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15日前寄发考生本人。
八、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音乐学、音乐科技、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每学年8000元,指挥、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管弦乐器演奏每学年10000元。根据学院安排,入住1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750元,入住2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北京生源一律走读。
(二)奖学金及困难学生助学措施:学院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国家助学贷款按照规定,每年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
(三)学生毕业后,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就业。
九、几项规定
(一)声乐歌剧系新生入学后进行声带检查。
(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三)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大件打击乐器外)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四)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十、港、澳、台地区及华侨青年报考办法
考生可到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广州市联合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及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咨询报名,并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的报名办法请提前咨询我院招办,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等同大陆学生。另有来华留学生公寓(港澳台侨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视房源情况安排住宿)住宿费每月人民币24003200元。
附录一:
2012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1、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部门了解当地对参加全国艺术类高等学校考试的具体要求,以免影响考试。
2、 考生报考我院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3、 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和要求见网站公告。
4、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在简章规定的日期内,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考生无论是否修改报名信息,均需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现场确认后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试日程。
5、 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管弦乐器演奏、音乐教育等专业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顺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场,过号取消考试资格。考试顺序公布时间见专业准考证及招办公告。
6、 声歌系民族、美声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考生如无伴奏的,一试时,可自带五线谱歌谱,由考场备有的钢琴伴奏者提供伴奏;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院钢琴系伴奏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钢琴系伴奏教研室统一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7、 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带)。
8、 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我院不设考场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
9、 考生因钢琴伴奏原因不能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10、 专业考试期间,我院招办将公布各专业考生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看招办通知。如有变化,以招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11、 进入专业二、三试的考生,均须在公布名单后交专业考试费160元(演唱专业二、三试分别收取各80元),由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印章后方可参加专业二试或三试。钢琴专业方向考生同时领取视奏钢琴新谱。
12、 考生考完所有规定专业考试科目后,即可离校。我院将于4月初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在我院本科招生网站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填报志愿,我院的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咨询当地高招办。我院2012年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于7月15日以后在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8月中旬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含《新生入学须知》、银行卡、体检通知、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等),考生也可
在我院本科招生网站上查询,网站地址: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
13、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了解本省(市)考生档案(含高考文字档案、中学学籍档案、在职人员人事档案等)递送办法,凡规定由本人自带的,请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自行联系本人档案所在部门领取档案,新生入学报到时交学生处。
附录二: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会演唱一两首中国民歌、说唱或戏曲片段,掌握中国民族音乐和中外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音乐学基础知识 |
1、民族音乐常识 2、中外音乐史常识 3、命题写作 |
二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乐器自备),自选曲目1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2、演唱民歌或戏曲、说唱选段1首 3、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提出问题,进行讨论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参考书目:
1、《民族音乐概论》,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2、《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知识100问》,姚艺君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3、《中国音乐词典》及其《续编》,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4、《中国古代音乐史简编》,夏野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5、《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汪毓和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6、《西方音乐史教程》,李秀军著,吉林音像出版社
音乐科技 专业要求:考生应兼备音乐与科技素养,动手能力较强,具创新意识。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专业方向,要求考生掌握乐器与音乐声学一般性常识;具备命题写作能力;对音乐音响具较敏锐感受性;至少能演奏一种乐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要求考生掌握音乐声学一般性常识;具备一定歌曲或器乐曲创作能力;对音乐音响具较敏锐感受性;至少能演奏一种乐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
考试安排 |
考场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试 |
音乐声学/ 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乐器与 音乐声学基础 |
1、乐器与音乐声学常识(笔试:题型为选择填空)。 2、命题写作,字数1000-1200字,时间3小时。 |
电子音乐 制作 |
音乐声学基础 与创作 |
1、乐器与音乐声学常识(笔试:题型为选择填空)。 2、上机乐曲创作。根据给定主题动机或旋律或文字或影视片段创作音乐,提交工程文件(MIDI格式1)及作品简介(TXT格式)。 |
|
二试 |
音乐声学/ 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音乐综合素质 |
1、音乐与音响分析。 2、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乐器自备),自选曲目1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3、就一试命题写作进行阐述并回答提问。 4、现场组装乐器。 |
电子音乐 制作 |
音乐综合素质 |
1、上机音乐音响听辨与制作。记录并制作出指定音频中的音乐。提交工程文件(MIDI格式1)。 2、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乐器自备),或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3、就一试创作音乐作品进行阐述并回答提问。 4、现场组装乐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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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
音乐声学/ 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电子音乐 制作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注:1、报考音乐科技系音乐声学、乐器学和录音与扩声专业方向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完成的与音乐有关的文章1篇(文体不限);
2、电子音乐上机软硬件配置
硬件:键盘、音源(YAMAHA S03 XG标准)
音序软件:Cubase、Nuendo、Sonar任选
监听耳机:Sony MDR-7506
3、乐器与音乐声学常识参考用书
《音的历程现代音乐声学导论》,韩宝强著,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
《MIDI全攻略技术理论与实践》,程伊兵著,金版电子出版公司
音乐教育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掌握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等表演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与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须认真考虑并明确认同,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音乐教师。考生根据自己的音乐技能特长情况,在下列三个考场中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并根据自选的考场的要求,填写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
专业方向 |
考试安排 |
考场号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音 乐 教 育
|
一 试 |
考场一 |
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乐器 |
1、声乐作品1首,曲目自选。 2、钢琴或其它一种器乐(乐器自备)作品各1首,曲目自选。 |
考场二 |
声乐 |
声乐作品2首,其中中外作品各1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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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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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 |
钢琴作品2首 1、练习曲1首(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 2、复调乐曲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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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试 |
考场一 |
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乐器 |
1、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器乐作品各1首,由考生自定。 2、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进行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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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二 |
声乐 |
1、 声乐曲目2首(考试要求同一试)。必须加试钢琴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2、 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进行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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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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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 |
1、 钢琴曲目2首(大型乐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乐曲1首,中外作品均可)。必须加试声乐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2、 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进行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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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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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艺术管理
专业要求:
考生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技能。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文化综合素质 |
语文、数学综合试卷(内容限中学语文、数学教材) |
二 试 |
命题写作 |
1600字以上,时间3小时 |
三 试 |
综合素质 |
1、演唱歌曲或演奏乐器,自选曲目2首(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2、音乐作品理解 3、综合素质考查 |
作 曲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和多声部器乐作品的能力;熟练地掌握和声学、乐理、视唱练耳方面的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740以上水平。北京高校艺术特长生器乐演奏考试一级证书获得者,报考作曲系可直接进入二试,通过二试和三试的考生,录取名额为2名。如果没有考生能通过二试和三试,特长生录取名额将转入正常考生系列。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作 曲 |
A. 声乐作曲 B. 器乐作曲 |
和声写作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 |
|
二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乐器自备),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2、钢琴即兴作曲 3、音乐作品理解(现场听作品,谈感想。) 4、演唱民歌、戏曲或说唱选段12首 5、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乐曲,提出问题,进行讨论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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