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高考录取政策问答之撤销志愿
能申请撤销志愿吗?有什么要求?
(1)5月初填报的志愿可申请撤销,7月30日-8月1日第二次填报的志愿不再受理撤销。
(2)撤销志愿时,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考生和家长签名;凭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及本人成绩通知单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教育考试院(钦州南路500号)办理撤销志愿手续。
(3)必须在每批录取前提出撤销志愿才有效。志愿一旦撤销,5月所填报的志愿表中自申请撤销的批次以下志愿将全部被撤销,但不影响考生再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撤销志愿的截止时间?
第一批本科撤销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9日11:00。
第二批本科撤销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17日11:00。
志愿撤销后能申请恢复吗?
不能。请考生在撤销前一定要慎重考虑。
撤销第二批本科志愿后,还能参加7月下旬的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吗?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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