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教育学院09考研复试名单及细则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细则及名单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复试由主管副院长负责,各系系主任牵头,组成五人以上复试小组。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3、实行差额复试。
4、复试时间及地点:
专 业 时 间 地 点
高等教育学 2009年3月20日下午13:30 电教楼207
教育经济与管理 2009年3月20日下午13:30 电教楼201
5、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英语,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英语的听说能力(包括专业英语水平)等。
6、复试形式为口试。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当场进行回答,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
7、复试采取百分制,60分为及格,由(专家)复试小组给出复试成绩。
8、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9、研究生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是:
总成绩=50%*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成绩*10%。
10、对于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1、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将在网上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教育学院将及时通知本人,并协助向外校调剂!
高等教育学专业复试安排:(按姓氏拼音为序)
陈明慧 13:30--13:50
耿? 13:50--14:10
江涛 14:10--14:30
刘世佳 14:30--14:50
谭士驰 14:50--15:10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复试安排:(按姓氏拼音为序)
姓名 时间
操群 13:30--13:50
党韦华 13:50--14:10
邓和权 14:10--14:30
梁中宝 14:30--14:50
罗璇 14:50--15:10
谭倩婧 15:20--15:40
王庆超 15:40--16:00
曾曾 16:00--16:20
张钊 16:20--16:40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专 业 时 间 地 点
高等教育学 2009年3月20日13:30 电教楼207
教育经济与管理 2009年3月20日13:30 电教楼201
复试要求:
一、考生务必于3月20日13:00持准考证到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电教楼209)报到,准时参加复试。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提供以下材料(须在报到时提交给教务办公室):
1、报名登记表;
2、大学期间正式成绩单;
3、个人陈述(你的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学生证);
三、听力考试时间:3月21日上午8:30—9:00。考生于8:15入场,8:25停止入场。考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听力考试成绩满分为3分。
四、各专业英语口试和复试同时进行,同等学力的考生由各专业安排进行加试。
五、复试形式和考核内容:以口试为主;复试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包括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质及语言用能力等。六、复试权重:初试成绩所占权重为50%,复试成绩所占权重为50%。考生总成绩包括三部分,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外语听力成绩。
七、复试结束后,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名次提交建议拟初取名单,经教育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批。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初取。
八、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复试费标准为每人100元人民币,由各院系在复试前收取后交学校财务部。
联系电话:6275-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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