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从省教育厅获悉,福建省日前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选定在福州、厦门、三明市及省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并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
福建省现行的中小学职称评价体系,中小学教师最高等级均为副高级。改革后,试点地区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将增设正高级。目前,人社部和教育部批复福建省首批评审正高级教师25人。
试点地区的教师专业水平能力评价标准,突出师德和实绩,将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等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同时也将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更加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评价方式,对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试点地区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要参加说课讲课、面试答辩。职称评审还将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进行,即有岗位才能申报评审,评审通过就要聘任,聘任了就要兑现相应待遇,不再实行评聘脱离。在农村任教25年及以上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限制,直接聘任相应岗位。
为推进改革顺利进行,福建省已统一全省小学、初中岗位结构比例,并适当提高比例,小学高、中级比例分别提高到10%、55%,初中高、中级分别为20%、40%,该比例较此前的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有较大提高。
省教育厅表示,希望通过一系列举措,鼓励教师采取跨校竞聘等方式从岗位职数相对紧张的城镇学校、优质学校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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