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201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郑州轻工业学院经国务院批准创建于1977年,是国家原轻工业部为培养行业高级人才在全国设立的八所本科高校之一,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烟草专卖局省部共建高校、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省级博士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艺、经、管、法、教多学科协调发展,中南地区唯一的以轻工、食品、电器、工业设计为特色的高等学府,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两万余人。
学校有东风校区、科学校区两个校区,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先后获得河南公众最满意的十佳本科院校、河南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教育品牌、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河南高校综合实力20强等荣誉称号,入选2012年度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1、本科招生计划
参照艺术类专业考试后考生合格情况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我校未设立考点的省(市、自治区)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2、本科招生专业
根据教育部要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执行,我校拟设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为:产品设计(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绘画、雕塑、工艺美术。具体招生专业名称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2013年普通高校填报志愿的招生信息为准。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报名。
2.须取得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考生报名资格。
(二)报名专业
专业考试成绩所有专业通用,高考录取以考生高考填报志愿的专业为依据按录取原则排名录取。
(三)报名
1、我校执行各省级招办的艺术类招生政策,考生能否跨省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请考生根据所在省份艺术类招生政策正确选择。
2、按照考点时间要求报名,并在报名时索取招生简章。
3、报名时应交下列材料
(1)在凡用计算机进行报名的考点,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号、14位考生号和报考专业信息,如考点有其它要求,按考点规定办理。
(2)本人近半年内的半身正面免冠的一寸照片两张。
(3)在未用计算机报名的考点(如广东、吉林等),考生采取现场报名,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用于报名表、准考证、考场安排表粘贴)、身份证及美术统考准考证复印件各1份(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凭身份证及省美术统考准考证到现场领取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一份,用黑色或蓝色水笔逐栏清晰填写。
(4)在北京市考点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须通过北京城市学院网站www.bcu.edu.cn预报名,点击页面右侧艺术类考生信息采集按钮,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进行信息填报,要求于2013年1月5日至15日下午4点之前完成采集;
4、报考费:报名考试费壹佰伍拾元。
5、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及报名手续者发给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领取办法详见各考点通知。
三、考试
(一)专业考试
1、凭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总分400分):
素描: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200分
色彩: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200分
3.考试时间及地点(上午:素描下午:色彩)见下表:
备注:1、根据江苏、河北、福建省招生考试政策,报考我校的该省考生须在本省考点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河北省考点不接受外省籍考生报名。
2、根据河南、湖南省的招生考试政策,该省考生无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我校采用该省美术统考成绩,各考点也不接上述两省籍考生的报名。
3、根据青海、重庆、内蒙古省(市、区)招生规定,2013年艺术考生不能报考我校艺术专业考试。
(二)专业考试成绩
1.分省所有专业统一划定成绩合格线。
2.4月中旬开始,考生均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3.4月中旬开始将所有专业合格考生报送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四、录取
1.艺术类考生填报我校志愿,艺术类考生(除河南、湖南、重庆、青海省市区外)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河南省、湖南省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2.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规定,如考生生源省份进行艺术类统考,统考成绩合格,才能参加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凡生源省份艺术类统考成绩公布之前,参加了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者,生源省份统考成绩须合格,我校的专业合格成绩方有效。
3.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省份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外语只开设英语课,其它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4.录取办法
(1)绘画专业:文化成绩达考生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按文化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
(2)其它专业: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文化成绩达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
(3)为保证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有效完成,凡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易斯顿美术学院,根据各省录取政策,将对考生的志愿再次确认,根据确认结果,择优录取;
(4)凡第一、第二专业志愿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学生,均以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对待,按相应专业办法录取。
五、学生待遇及管理
1.所有专业均为本科,符合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毕业时发本科毕业证,符合郑州轻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
2.学费标准:艺术设计学院各专业为57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各艺术类专业为18000元∕年,易斯顿美术学院雕塑16000元/年,其它专业为14000元∕年。如有变化,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3.学生管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4.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政策规定就业。
5.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东风路5号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50002)
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3925110(多条线路),63556912
招生网址:
七、本招生简章由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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