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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空军官校

中华民国空军官校

地区:中国台湾

性质:公办

学校简介:

学校在航空救国之号召下,于1929年在南京创立航空班,是本校建校之始。1932年改名为中央航空学校,设校址于杭州笕桥,抗战军兴,航校辗转迁至云南昆明,于1938年正式定名为「空军... 更多介绍

  学校在航空救国之号召下,于1929年在南京创立航空班,是本校建校之始。1932年改名为中央航空学校,设校址于杭州笕桥,抗战军兴,航校辗转迁至云南昆明,于1938年正式定名为「空军军官学校」。1949年迁校至台湾高雄的冈山现址,1960年9月改为四年制大学教育,尔后并招收男女性飞行专业军官班,使本校成为允文允武及达到青年一飞冲天宏愿之学府。学校的目的:1、借完整且连贯性的军事学术科教育,塑造军人风范,陶冶军人武德与武艺,培养出具有强烈国家、责任、荣誉之现代空军干部。 2、运用系统性的课程设计,培训具备一般大学教育程度与兼备后续深造之能力。3、规划循序渐进式的体适能训练课程,锻炼出强健体魄与胆识,培养出坚持到底的决心与毅力。4、透过配套性的实习制度与平时规律的团体生活,培养绵密的团队精神与荣誉感,塑造出热爱团队与服从守纪的空军建军干部。该校正期学生班采行大学理工科系教育,全学程四年,至少修习一二八个学分。一年级实施专业分系,分别编入航空太空工程、航空电子工程、航空机械工程或航空管理等四学系。各系学生毕业均授予工学士或管理学士学位及空军少尉官阶。空勤体检合格学生于毕业后分班实施鉴定飞行,不适飞行者毕业后分赴空军航空技术学校或陆军炮兵飞弹学校接受分科教育(航空机械,通信电子,防空作战等专长),完训后由总部统一派职。飞行专业军官班招訓对象为专科(含)以上毕业者,在校受训九十七周,接受专业教育(修习基本航空理论课程与军事课程)及飞行训练,毕业后授予空军少尉官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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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空军官校

电话:暂无学校电话

地址:82047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路西首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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