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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简介

欧爱民老师

欧爱民

所属大学: 湘潭大学

所属院系: 法学院

主授课程: 暂无内容

教学风格: 暂无欧爱民的教学风格

个人简介

欧爱民,男,1969年生,湖南武冈人,法学博士。1999年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1999年至2003年在湖南文理学院法学系工作,2003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组组长、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湖南省青年委员,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近年来,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商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等学术刊物发表文章40余篇。出版专著2部,合著1部,副主编《宪法学》3部,参编《宪法学》2部。现主持教育部规划课题1项、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1项,湖南省社会规划办课题1项,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1项,湖南省教育厅课题1项,校级课题2项。 主讲课程 宪法学、外国宪法学 科研项目 主持的课题 1、《宪法实践技术路径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项目编号:06JA820035); 2、《部门法的宪法规制——以违宪审查为视角》,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资助项目(项目编号:03SFB2029); 3、《二元宪法论》,湖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办课题(项目编号:06ZC69); 4、《教育行政案件类型及其诉讼程序研究》,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主持); 5、《行政诉讼特别程序研究》,教育厅一般课题(主持); 6、《宪法诉讼研究》,校级课题(主持); 7、《法科学生实务能力培养模式研究》,校级课题(主持)。 另外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级课题四项。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宪法学教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青年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湖南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常德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常德市仲裁委仲裁员。 学术观点 1、言论自由的类型化研究。言论自由是一个内涵庞杂的权利体系,其还可细分为政治性言论、煽动性言论、象征性言论、商业性言论、挑衅性言论、仇恨性言论、诽谤性言论、揭私性言论、淫秽性言论与猥亵性言论等诸多类型。在宪法实践中,违宪审查机关对上述类型的言论所适用的审查标准是各不相同的。其中,政治性言论、煽动性言论适用“明显且即刻的危险标准”、商业性言论适用“时间、地点、方式”的标准、象征性言论适用“欧布莱恩标准”、诽谤性言论适用“真实抗辩原则”、“合理评论原则”、“真正的恶意原则”、揭私性言论适用“公共视域抗辩原则”、“新闻价值抗辩原则”、淫秽性适用“罗斯标准”、猥亵性言论适用“明显且重复标准”等。详尽内容请参见《言论的类型及其法律保障——以美国法为视角》、《修正的思想市场理论与言论的双轨保护》、《权利与原则:撩开说话的法律面纱》。 2、宪法学的基础理论研究。传统宪法侧重于从官员的视角来看待宪法,具有视角单一、静态偏好、宏观崇拜的缺陷,因此有必要改变宪法思维,应从市民的角度来思考宪法问题。也就是说,宪法学研究应从政治宪法提升为市民宪法。市民宪法是生活之法、实践之法、精细之法、制度之法、技术之法。详尽内容请参见《论市民宪法》、《市民宪法的实践品格》、《法律品格的宪法保障》。 3、宪法实践的技术方案研究。理论界与实务界在基本权利保障领域侧重于定性分析,“主观性过大、确定性不够”的流弊在所难免,容易陷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困境。为了增加基本权利保障的确定性与预测性,采用定量分析法,运用数学思维建构一个操作可行的技术方案就势在必行。其主要思路有:首先,在传统三重审查基准的基础上,创立一个六重审查基准,亦即明显审查基准、合理审查基准、严格合理审查基准、中度审查基准、严格审查基准与绝对审查基准;其次,建立案件类型与违宪审查基准之间的联动机制。该机制的主要内容:(1)厘清具体案件所包含的保障因子;(2)根据保障因子的保障分值,计算出具体案件的保障量数;(3)按照保障量数的大小,选择适用的审查基准,并据此对之进行宪法检验。详尽内容请参见专著《宪法实践的技术路径研究——以违宪审查为中心》与《论宪法实施的统一技术方案——以德国、美国为分析样本》、《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宪法适用的技术方案》、《论法律明确性原则的宪法适用的技术方案》、《德国宪法制度性保障的二元结构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不当联结之禁止原则及其适用方案》等论文。 著作、教材 1、《破译宪法的实践密码——基本理论?分析方法?个案考量》,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2、《宪法实践的技术路径研究——以违宪审查为中心》,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3、《行政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研究》(合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4、《宪法学》(副主编),中南大学出版1998年版; 5、《宪法学》(副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6、《宪法学》(副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7、《湖南省“五五”普法2008读本》(副主编),海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另外参编《宪法学》教材2部。 论文 代表性论文 1、《论宪法实施的统一技术方案——以德国、美国为分析样本》,载《中国法学》2008年第3期; 2、《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宪法适用的技术方案》,载《法商研究》2008年第3期; 3、《论法律明确性原则的宪法适用的技术方案》,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1期; 4、《德国宪法制度性保障的二元结构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法学评论》2008年第2期; 5、《论市民宪法》,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1期; 6、《立宪主义语境下对我国宪法权利属性的考问》,载《法学评论》2006年第2期; 7、《我国犯罪概念的宪法学透视》,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4期; 8、《修正的思想市场理论与言论的双轨保护》,载《社会科学研究》,2005年2期; 9、《违宪行为的法理分析》,载《求索》,2005年4期; 10、《借鉴与建构:行政诉讼客观化对中国的启示》,载《求索》,2004年8期; 11、《论行政诉讼客观化》,载《求索》,2004年7期; 12、《言论的类型化及其法律保护》,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第6期; 13、《权利与原则:撩开说话的法律面纱》,载《河北法学》,2006年第3期; 14、《财产权入宪路径及其民主检验》,载《河北法学》,2008年第1期; 15、《不当联结之禁止原则》,载《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16、《法律品格的宪法保障》,载《湘潭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17、《论宪法的效力-兼论最高法院两个批复的正当性》,载《湘潭大学学报》,2004年2期; 18、《宪政建设的困境与出路》,载《湘潭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19、《宪法是什么?》,载《吉首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20、《违宪案件具体审查探讨》,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04年2期; 21、《论市民宪法的实践品格》,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08年2期; 22、《违宪审查模式与中国的选择》,载《湘潭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2期; 23、《论候选人媒体使用权》,载《湘潭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5期; 24、《商业性言论及其法律保护》,载《理论月刊》,2006年9期; 25、《象征性言论及其法律保护》,载《时代法学》,2004年5期。 被转载的论文 1、《修正的思想市场理论与言论的双轨保护》,载《社会科学研究》,2005年2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 2、《论市民宪法》,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1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与行政法学全文转载); 3、《权利与原则:撩开说话的法律面纱》,载《河北法学》,2006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与行政法学全文转载); 4、《宪法是什么?》,载《吉首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与行政法学全文转载); 5、《现代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特征》,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5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与行政法学全文转载); 6、《论市民宪法的实践品格》,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08年2期(新华文摘编目要览)。 精品课程 湖南省精品课程《行政诉讼法学》主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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