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简介
个人简介
胡弘弘,女,湖北省大悟县人,法学博士,副教授,宪法行政法学系主任。1992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7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1.5-8为德国萨尔大学短期访问学者。2005.9-2007.6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专业领域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方向为宪法学,长期为本科生讲授中国宪法、港澳基本法、国家赔偿法等课程,为研究生讲授宪法基本原理、当代中国地方制度等课程。 在法学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多篇为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新华文摘》、《高校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摘或摘登。代表作为《宪法概念的分析》(《现代法学》2002.2),《公民概念在我国的发展》(《法学》2004.6),《中国宪法学世纪回眸》(《法学评论》2001.6),《论宪法学者当下的使命》(《法商研究》2007.3),《试论公民教育》(《中国法学》2002年专刊)等。 独立主持中国法学会2003年项目“公民主体地位的再认识”、2004年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课题“地方立法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 2005年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研究”、 2006年国家第39批博士后基金项目“西方公民制度研究”、2006年度司法部一般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保障研究”,2008年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宪法视野中的公民制度研究”。 电子信箱:sunnyhu197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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