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简介

刘大洪,男,1963年生,湖南省武冈市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1994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8年破格晋升为教授。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导师组负责人,校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研究生部党委书记,湖北省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科带头人。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 主要从事经济法、企业公司法、法经济学的教学和研究。主持、参与了"中国经济法的经济分析","规范市场秩序法律问题研究","国有资产管理法研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研究","高科技的发展与民商法制度的创新","湖北地方经济发展与研究生的培养"等6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研究。获司法部、国家工商总局、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6项。出版著作、教材、工具书30余部。近期著作、教材代表作有《法经济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研究》(独著)、《企业法律制度研究》(合著)、《反不正当竞争法》(主编,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全国高等法律教育统编教材);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律科学》、《现代法学》、《法学》、《法商研究》等法学权威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60余篇,文章多次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当代学者论文精选》摘登或全文转载。其对经济法的经济分析,被著名经济法学家李昌麒教授评为“对经济法理论研究有重大贡献”(参见李昌麒:《发展与创新:经济法的方法、路径与视域----简评我国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的理论的贡献》)。 2001年被美国孟菲斯大学邀请,出席了在美国举行的“中美法学教育研讨会”; 2002年赴台湾、香港、澳门作学术交流;2004年赴意大利、法国、奥地利、希腊作学术交流。并先后被《中国百科学者传略》、《湖北省社会科学界名人》(第3卷)作为名人收录。同时受聘为香港教科文出版有限公司特约编辑、法制日报法制与新闻湖北记者站法律专家组成员、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顾问、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石市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