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简介

姓 名 甄 贞 性 别 女 出生年月 1958年11月 最后学历 博 士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1977年9月 高校教龄 10 专业技术 职 称 教 授 现 任 党 政 职 务 副检察长 工作单位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刑事诉讼法学、证据学、律师学、诊所法律教育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 100872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 励 参与撰写《香港法律制度》获全国公安系统金盾文化工程“金盾图书奖”一等奖; 参与撰写《中国审判案例要览》获北京市特等奖、全国优秀法律图书一等奖; 主编《香港刑事诉讼法》获北京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主 要 贡 献 本人从1999年即参与、组织将“诊所式法律教育”这一教学模式引入中国。于2000年参加中国人民大学“诊所式法律教育”项目,结合多年司法工作经验和法学理论基础,认真研究案例,为人民大学诊所式教育课程的教学大纲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同时参与课堂教学工作。在2002年7月18日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本人当选为第一任专业委员会主任。在直接从事诊所教学和指导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国内外诊所教师和学生的经验交流和教学观摩活动,为人大诊所与美国耶鲁大学诊所教师共同撰写《中美诊所式法律教育比较研究》的专著作牵头工作,已经主编并组织出版了《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系列丛书。尽管已经调离教学一线,仍然借助本人从事实践工作的条件,为法学院诊所式教育搭建与司法实践部门及法律援助部门沟通的桥梁,身体力行地促进高校法学教育改革以及为贫苦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