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2 (江苏代码)
校址:盐城高职园区(北校区:海洋路28号,南校区:学海路28号)(邮编224005)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简介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校。由原盐城高等师范学校(盐城鲁迅艺术学校)和原阜宁高等师范学校(盐城建筑工程学校)合并组建而成。由老一辈革命家刘少奇、陈毅等同志在盐城重建新四军军部时倡导兴办的红色学校。
学校位于盐城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南北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00多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全校教职工6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500多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20多人,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多人。学校教育教学设施一流,现有藏书48.6万册,教学用计算机近2000台,钢琴160台、电子钢琴420台,琴房100间、舞蹈房15间、画室30间,多媒体教室100多间。拥有较高专业水准的艺术剧院、美术展厅、学术报告厅、专业功能教室30多个,实习实训基地150多个。
学校现设6个高中起点专科专业,10多个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专业,专业设置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定位精准、特色鲜明、品牌纷呈,致力于做优师范类专业群、做强建设类专业群、做特艺术类专业群、做精外语类专业群、做大继续教育类专业群、开拓服务类专业群。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品牌的社会美誉度高,有着50多年的办学经验,已培养毕业生5000多名,盐城市公办幼儿园教师90%以上为我校毕业生,大多已成长为省、市、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60多位校友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和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成为省市基础教育界的专家。我校学前专业现有班级50多个,在校学生3000多名,近百所幼儿园是我校学前专业学生的实习基地。我校从2013年起承担免费男幼师培养工作。
学校始终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策应江苏沿海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两大国家战略,为地方产业提供大量实用型专业技能人才,培养了近10万名毕业生。 “一主多元发展、一本多证培养、一专多能成才”的教育理念结出累累硕果,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近10年来,共有近3000名学生通过“5+2专转本考试”进入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南通大学等本科院校学习深造。在省市级以上各类比赛中,学生获得
一、二等奖(含金、银牌)300多项,累计获奖2000多人次。作为省、市教师培训基地,承担在职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校长、园长等职后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十二五”期间培训5000余人次。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绿色学校”、“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德育先进单位”、“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技能人才摇篮奖”、“江苏省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全国书法教育实验学校”、“江苏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江苏省中华经典诵读基地学校”、“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等数十项国家和省部级荣誉称号。《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新华日报》、《师范教育》等报刊多次报道我校的办学实绩和经验。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 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第八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要求
我校兼招类专业对历史和物理均可作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道德品质、公民素质、交流与合作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无D级,单项达到A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录取办法
考生进档后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高考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和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当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当分数和等级都相同时,理科按数学成绩(含附加分)、文科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九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1.考生填报要求: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同普通类专业。
2.美术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3.美术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第十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二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以及书籍费等费用。
第十五条 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
第十七条 学校网址:www.ycysgz.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515-88576686 89966222
E-mail: 5439132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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