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学院国标代码:13761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民办) 云南省五年一贯制大专志愿填报代码:530742
云南省三年制大专志愿填报代码:5349(省外的参照本省的填报志愿官方书籍)
一、学院简介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内涵建设取得新成效,特色优势明显,社会认可度高,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稳步上升。目前,我院已成为一所万人学院。2014年,被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文明办评为“云南省文明学校”。2015年经云南省教育厅审定我院顺利通过“内涵与特色”评估。
学院占地面积309亩,现有教师数600余人,在专职教师队伍中,省级教学名师2人,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共设置了35个高职专业,涵盖了土建、水利、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文化教育、交通运输、房地产、资源开发与测绘等专业大类。学院下设“五院一部”,分别是建筑工程学院、汽车机电学院、经济信息学院、学前教育管理学院、五年制高职学院、思政与基础教学部。
学院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用全新的教学理念,通过思想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礼仪培训,名师讲座等模块对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的教育和培养。将专业实训实习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让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学有所长、学有所用、学有所得”的专业应用型人才。礼仪培训是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必修课之一,将礼仪理论、实操与学生未来职场之路相结合,全方面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与综合能力。
目前与学院建立实习、就业合作工作单位达430余家。校内实训中心及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充分保证了学生学习和实践锻炼的需求,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和全面发展学生职业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学院和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根据教学计划,定期到企业实践学习,2014年,我院就业率为 97.1%,2015年就业率达97.25%,2013年、2015年我院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二等奖。
二、2016年招生专业
2016年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市(区)普通高考招生专业目录等官方书籍。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三、奖助学勤贷措施
学院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院还设立了院长专项助学奖励基金,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助、贷、勤为形式的学生奖励体系。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如下: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3、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6000元。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
5、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20%,每人每年2500—3500元。
6、铭鼎奖学金:学院举办方铭鼎集团针对操作技能强的学生设立“铭鼎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7、新生“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一律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8、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劳动获得适当报酬。
9、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正式录取的学生,家庭情况困难者,可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的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云南籍学生可以通过当地市、县教育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其它省份考生按照所在地有关政策执行。
四、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填报我院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
3、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5、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
6、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院将按规定报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8、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各省(区、市)招生信息网或我院网站(www.ynenc.cn)查询录取结果。
9、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
10、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11、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须进行兵役登记,报名时需携带《公民兵役证》或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兵役登记网址(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在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重庆市、广西省、山西省、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安徽省等10个省份进行招生,院校国际标准代码是:13761,云南省填报志愿代码:5349,其他省份因填报志愿代码每年都有变化,必须参照当年本省的高考填报志愿指南等官方书籍,有疑问的可以拨打我院招生办电话咨询:0871-68870811 68870812。
五、专升本途径
1.应届专科毕业生可参加云南省每年的3月底4月初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经省招生考试院录取,可升入云南省内有专升本计划的本科院校就读,经二年的本科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院校颁发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专科衔接自考本科。我院与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工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合作,以在校生专科衔接本科的形式进行自考,修完相应学分及毕业设计(论文),可获得主考院校颁发的自考本科毕业证。
3.应届专科毕业生可参加每年10月份的成人高考。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和函授三种进行本科的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六、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871-68870811、68870812、68870813、68870814、68870815
学院QQ咨询:2523856520、2544374604,1253997465
网址:www.ynenc.cn
邮编:650300
地址:中国·云南·昆明安宁职教园区麒麟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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