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全国研究生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全国研究生考试,即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National Postgraduate Entrance Examination,简称NPEE或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是中国大陆地区选拔研究生的一项重要考试。它为考生提供了进入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攻读硕士学位的机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5全国研究生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5全国研究生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2025全国研究生考试日期
2025年考研时间预计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到每个科目的考试安排,考研分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课基础或数学以及专业课几个科目。考试时间参考如下:
12月21日
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8:30-11:30)
下午:外国语(14:00-17:00)
12月22日
上午:业务课一(8:30-11:30)
下午:业务课二(14:00-17:00)
12月23日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第3日举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不超过6小时。
2025全国研究生报名时间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而考研预报名时间预计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025所有参加考研的同学都需要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确认。值得一提的是,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条件的部队人员,需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2025全国研究生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2025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各省市指定的考研报名网站进行注册和报名。
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并设置登录密码,
按照网站提示,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学历、毕业院校、专业等,
选择报考单位、报考专业和报考点,并确认报考信息无误,
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网上确认
2025考研生需在网上报名完成后,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在网上确认阶段,考生需上传个人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并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部分考生可能需要进行现场确认或线上视频确认,具体方式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为准,
3、缴纳报名费
考生需在网上确认阶段缴纳报名费,具体费用标准将在教育部公布的通知中详细说明。
考生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费,并保留好相关支付凭证,
4、下载准考证
在2025考研前十天左右,考生需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考生需妥善保管,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2025年北京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科专业介绍
(一)学术型研究生(以学科代码为序)
1.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北京市第三批重点建设马院。学院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秉承学校特色和优势资源,本着“培养人才、服务首都、面向城市”的发展思路,以“马克思主义城市化理论与中国城市发展”为研究方向,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学科建设重点,以城市发展理论与建筑文化为研究特色,在研究平台、科研团队、项目申报、成果积累等方面凝聚方向,加强建设。本学科现有专任教师29人,其中教授12 人,副教授6人,拥有全国优秀教师2名,省级“五个一批”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6名,形成了结构合理、勇于开拓的师资团队。本学科建有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市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大众化与国际传播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教学平台,形成了以建筑伦理、城市空间文化为核心的科研团队。同时,本学科以承担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等课题为研究载体,形成了方向明确、特色鲜明的研究领域和科研成果,为北京的现代化城市建设做出贡献。本学科共设置4个招生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旨在整体性、综合性研究马克思主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内在逻辑联系,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从整体上研究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和时代发展相结合而不断实现理论创新的过程。该研究方向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条件、进程、成果、趋势为研究对象,揭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经验与基本规律,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发展。
(3)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学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方法,系统研究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形成、发展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科学。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综合运用其他相关学科理论成果,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规律,为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发展服务。
(4)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主要围绕历史和人民怎样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道路,选择改革开放,即中国的发展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由谁来领导等中国近现代史的基本问题,是专门系统研究中国近现代的历史进程及其基本规律和主要经验的研究方向。本学科旨在培养研究生掌握坚实的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学科前沿进展与学术动向;注重将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与学校优势特色方向相结合,具备独立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能力。
2.数学(0701)
本学科设置2个招生研究方向:(1)应用数学;(2)运筹学与控制论。
本学科旨在培养研究生掌握坚实的数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受到一定的科研训练,对研究方向的前沿进展与动向有一定了解;注重将数学理论与学校优势特色学科方向相结合,具备从事独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针对实际问题做出有理论或实践意义的成果。
3.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
本学科设置2个招生研究方向:(1)环境科学;(2)环境工程。
本学科致力培养掌握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所需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利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与工程技术科学的方法与手段解决本学科领域实际问题的工程实践能力,具有在从事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中获取所需知识的能力,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本学科领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国际视野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4.机械工程(0802)
本学科设置6个招生研究方向:(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2)机械电子工程;(3)机械设计及理论;(4)车辆工程;(5)高端装备智能运维;(6)工业工程。
本学科着力于培养掌握机械工程领域行业所需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及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国际视野,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5.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6.建筑学(0813)
(1)建筑学(081300)
本学科设置4个招生研究方向:(1)建筑历史与理论;(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3)城市设计;
(4)建筑技术科学。
本学科的培养目标是,秉承北京建筑大学“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依托建筑行业、服务城乡建设”的办学宗旨,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积极的创新意识、良好的综合素质,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学术性与职业性兼顾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2)建筑技术科学(081304)
7. 土木工程(0814)
本学科设置5个招生研究方向:(1)岩土工程;(2)结构工程;(3)市政工程;(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5)桥梁与隧道工程。
本学科致力于培养在土木工程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且具有从事土木工程领域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水平创新人才。本学科毕业生就业主要集中在北京市和中央在京各大设计研究院,以及科研、开发、施工、监理、房地产公司和政府机构等建设相关单位。随着科学研究水平的提 高和项目的突破,本学科硕士毕业生在社会上具有很好的声誉,得到行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
8.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
本学科设置3个招生研究方向:(1)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2)摄影测量与遥感;(3)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本学科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较强的综合能力,包括创新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能够在自然资源、测绘、交通、城建、规划等国民经济建设领域、政府部门、科研院所、教育、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设计、规划管理、科研和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
9.交通运输工程(0823)
本学科设置3个招生研究方向:(1)道路与铁道工程;(2)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3)载运工具
运用工程。
本学科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现代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交通运输工程学科所需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毕业研究生主要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互联网+智慧交通企业等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与车辆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设计制造、检测、维修和管理工作。
10.城乡规划学(0833)
本学科共设置4个招生研究方向:(1)区域发展与规划;(2)城乡规划与设计;(3)住房与社区建设规划;(4)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
本学科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政治素质高,专业素养好,身体健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能从事本学科领域的应用型研究,胜任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的综合性,具有交叉学科能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本学科注重基础理论的系统学习、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学位获得者将掌握坚实的城乡规划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较强的规划创新能力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具有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城市设计等规划设计和理论研究等的能力以及熟练的专业外语阅读与写作能力。
1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目前本学科已形成3个有特色的研究方向:
(1)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法律。以工程经济与管理知识为平台,侧重于项目投融资决策、绿色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工程项目实施控制理论与方法、建筑业发展法律保障和工程建设全过程规范管理等领域的研究。
(2)建筑信息化与建筑供应链管理。以当前先进信息技术为基础,重点关注工程项目智能感知与大数据环境下的协同决策、BIM技术与虚拟建造、智能建造、复杂网络理论的供应链管理、建筑供应链应急管理等领域的研究。
(3)城市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开发。研究城市建设和管理问题,重点关注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PPP)、地下综合管廊开发与利用、智慧城市和城市更新、住宅产业化、特色小镇及流域治理等领域的研究。本学科和美国奥本大学、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英国南威尔士大学、英国雷丁大学、英国亚伯大学、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开展联合办学,研究生经过选拔有获得交流的机会。本学科培养的研究生能够掌握坚实的工程和管理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正确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方法,以及相应的工程技术方法,解决工程项目建造、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有关理论与实际问题。毕业研究生可在建设行业内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咨询机构、科研机构、建筑及房地产企业等单工作。毕业研究生很多应聘到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北京建工集团、北京住总集团、中粮集团、万科地产、首 创地产等大型企业工作。同时,有部分同学考入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水平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12.工商管理学(1202)
目前本学科已形成3个有特色的研究方向:
(1)企业管理。本方向以企业管理理论基础,依托建筑与房地产行业背景,对建筑与房地产企业组织行为、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战略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及信息化管理等领域开展研究。
(2)技术经济及管理。本方向以经济学、管理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信息与系统科学等为理论基础,以数学、计算机软硬件为分析方法与工具,以建筑和房地为行业背景,侧重研究工程项目投融资、房地产经济、工程财务分析、风险管理和财务决策、项目评价与投资决策、技术创新问题,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程建设经济活动和项目投融资提供高效的、最 佳的效益分析理论、方法与手段支持,为科学决策服务。
(3)供应链管理。该研究方向将精益思想与供应链管理理论结合应用于建筑业,解决建筑行业粗放式管理方法,构建建筑业供应链管理模式及体系,减少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的浪费等问题,从而有效降低建筑业的供应链成本,促进建筑供应链的结构优化,进而提 高我国建筑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及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
13.设计学(1403)
本学科共设置4个招生研究方向:(1) 环境设计;(2)视觉传达设计;(3)展示设计;(4)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
14.建筑遗产保护(0813J1)
本学科设置4个招生研究方向:(1)建筑遗产保护理论;(2)建筑遗产保护规划与设计;(3)建
筑遗产数字化保护;(4)建筑遗产环境保护工程与技术。
本学科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为文化遗产保护行业培养创新人才,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建筑遗产保护的科学研究和保护工程的科研与设计能力,能够从事建筑遗产保护领域较高层次的理论研究、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工程实施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类别、领域代码为序)
1.应用统计(0252)
本学位点共设置3个招生研究方向:(1)环境与灾害统计;(2)大数据分析;(3)经济与社会统
计。
2.法律(非法学)(035101)
3.社会工作(0352)
本学位点共设置3个招生研究方向:(1)城市发展与社区营造;(2)临床社会工作;(3)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是有志于听从心灵呼唤、从事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或者实务工作、修养社工精神品质、提升职业素养、实现专业梦想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考生报考的理想选择。
4.建筑(0851)
本学位点共设置4个招生研究方向:(1)建筑遗产保护;(2)公共建筑设计;(3)城市设计;(4)建筑技术科学。
5.城乡规划(0853)
本学位点共设置4个招生研究方向:(1) 区域发展与规划;(2)城乡规划与设计;(3)住房与
社区建设规划;(4)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
6.电子信息(0854)
7.机械(0855)
本学位点下设4个专业学位领域:(1)机械工程(085501);(2)车辆工程(085502);(3)智能制造技术(085509);(4)机器人工程(085510)。
8.资源与环境(0857)
本学位点分别在2个招生学院设置2个专业领域: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设置环境工程专业领域(085701),研究方向包括:(1)雨水控制利用与海绵城市;(2)可持续污水处理与资源化;(3)城市环境生态修复;(4)温室气体控制技术。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设置测绘工程专业领域(085704),研究方向包括:(1)工程测量;(2)摄影测量与遥感应用;(3)地理信息工程;(4)导航与位置服务。
9.土木水利(0859)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设置土木工程专业领域(085901),研究方向包括:(1)结构工程;(2)岩土工程;(3)智能建造;(4)桥梁与隧道工程;(5)道路与铁道工程;(6)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7)土木工程材料。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设置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专业领域(085905),研究方向包括:(1)给水与废水处理理论与技术;(2)建筑给排水理论与技术;(3)给水排水工程系统优化;(4)市政工程技术管理与经济。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设置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专业领域(085906),研究方向包括:(1)健康舒适人工环境营造;(2)低碳高效建筑能源应用;(3)城乡清洁低碳能源利用。本学位点致力于培养在土木水利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且具有承担土木、水利、市政与交通运输等相关专业工作能力的高水平人才。随着科学研究水平的提 高和项目的突破,本学科硕士毕业生在社会上具有很好的声誉,得到行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
10.风景园林(0862)
本学位点共设置4个招生研究方向:(1)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2)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3)国土景观保护与生态修复;(4) 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
11.工商管理(1251)
本学位点设置3个招生研究方向:(1)企业管理;(2)房地产经营与管理;(3)项目投融资与财务决策。教学方式丰富多样,包括理论教学、前沿讲座、实地参观、基地指导、国际交流等,极大地提升 学生的理论与实践能力。
12.工程管理(1256)
(1)工程管理(125601)
本学位点已经形成3个有特色的研究方向:
1)工程项目管理:本领域主要以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理论与实践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绿色建造技术识别与评价、装配式建筑建造关键技术、工程项目风险管控与绩效评估技术等。依托工程背景和学科优势,拥有管理模拟实验室、沙盘模拟实验室、工程招投标模拟中心、工程项目管理数字化实验室、工程管理研究所等平台。在肖绪文院士带领下建成国 家 级绿色建造基地,目前已经承担国家和省部级以上课题20余项,主编和参编10余项规范或合同示范文本。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本领域重点研究海绵城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更新与产业优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造关键技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向。主要依托国 家 级智慧城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 家 级城市综合管廊研究中心、城市发展研究所、海绵城市研究中心等教学与研究平台。目前承担国 家 级和省部级以上课题50余项,其中10余项已成为示范项目,获得国 家 级奖励2项、北京市科学技术奖4项等。
3)建筑信息化:本领域重点研究基于BIM的工程合同体系、基于大数据的建筑业供应链协同机制、智慧管廊综合管理运维信息平台、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建筑智能信息系统等。本领域主要依托国 家 级建筑全过程虚拟仿真实验室教学中心、BIM 实验室、物联网实验室、工程电子招投标信息平台等进行建设。目前已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项和省部级课题3项,已开发投入使用信息平台2项,获国际奖项1项,国 家 级奖励3项,是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BIM应用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我校为北京市与住建部共建高校,具有丰厚的资源优势。与建筑房地产行业紧密结合,先后与中国建筑业协会等10余家协(学)会合作办学,学生具有很强的实践能力;专业教师承担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各类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考试辅导以及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任务。先后与北京建工集团、北京城建集团、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等30余家大型企业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和产学研合作基地。本专业学位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构建“理论教学、案例研讨、现场实践、学术活动、学位论文”五位一体的教学体系,培养学生的理论知识、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开设工程技术、法律、经济与管理模块课程,打造 “工程+管理”复合特性。开设社会责任和工程伦理课,加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瞄准国际化工程管理的前沿理论与实践,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国际化要求。
(2)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
本学位点设置4个招生研究方向:(1)能源与环境管理;(2)设计与制造管理;(3)信息管理;(4)建设管理。
三、招生计划
2024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200余人,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00余人。各专业2024 年拟招生人数参见专业目录。我校最终招生计划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科情况、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以上计划中,全日制推免生计划不超过总录取计划的50%。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 家 承 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 家 承 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 家 承 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 家 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 家 承 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注: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时须提交报考学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 家 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招生考试的非全日制
考生须为理工类应届生或往届生。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跨专业报考范围一般应在本学科门类内进行,跨门类报考及学院招生特殊需求须在报名前与相关专业设置学院咨询。
2.建筑学、建筑(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其中建筑学院建筑学专业下建筑技术科学研究方向只接收建筑学、土木工程专业考生;建筑遗产保护(交叉学科1、2方向)接收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及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考生。
3.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城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
4.设计学专业接收设计学、艺术设计、工艺美术、美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公共艺术、建筑学、景观设计、风景园林等专业的考生。
5.建筑学、建筑遗产保护、城乡规划学、设计学专业,以及建筑(专业学位)、城乡规划(专业学位)、风景园林(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跨专业的专科考生。
6.社会工作专业招考专业为: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社会政策、城市管理、法学。
7.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8.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功信息后,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不接受补交费。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凡拟选择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6)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3年9月中下旬于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报考点公告,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1116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2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招生章程“报考条件”相关要求)。报考前应与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 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含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 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安排详见9月下旬于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北京建筑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须知》。
2.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由报考点进行核对。
(2)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 家 承 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薄)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 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七、复试、录取
1.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
2.对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4.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院的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
5.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总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6.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8.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 家 承 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复试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10.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所在学院组织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复试时拟录取考生可初步确定导师意向。
2.学校不提供历年专业考试试题。
3.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为2024年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2024年实际录取人数将按上级最终下达招生计划和各专业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4.本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社会工作、MBA和MEM学制2年),学习年限为2~4学年。
5.全日制收费标准:各专业(MEM除外)学费收取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工程管理(MEM)专业学费为28000元/生,入学时先缴纳14000元/生。非全日制收费标准: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专业学费为68000元/生,入学时缴纳34000元/生;非全日制工程管理(MEM)(含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专业学费为78000元/生,入学时缴纳39000元/生。
6.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新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学金,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有关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奖助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7.如本文件与2024年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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