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首都医科大学华侨、港澳及台湾省学生联合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和学位
专业名称、学制 和学位 | 课 程 设 置 |
临床医学专业 本科学制五年 医学学士学位 |
临床医学专业主要课程: 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神经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人体形态学实验、医学生物学实验、医学机能学实验、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实验、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临床流行病学;卫生法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患沟通与技巧、循证医学;思想道德修养;英语、高等数学、医用物理学、化学等。 |
中医学专业 本科学制五年 医学学士学位 |
中医学专业主要课程: 中医基础理论、医古文、英语、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内经选读、伤寒论选读、金匮要略选读、温病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检体诊断学、实验诊断学、影像诊断学、西医内科学、西医外科学等。 |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生 源 | 专 业 | 人 数 | 授课语言 |
港澳台侨联考生 | 临床医学 中医学 | 4人 | 汉语 |
三、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首都医科大学学校管理制度;
2、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
3、只招收应届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高中毕业生且年满18岁;
4、身体健康。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日期:以教育部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办公室通知时间为准
2.报名咨询电话:86-20-38627826 传真:86-20-38627819
86-10-83911084 传真:86-10-83911085
五、录取和报到
1.我校将根据联合招生考试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为一批提档分数线30分以上提档;如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第二志愿考生的分数原则上要高于我校同批次录取分数30分以上,择优录取;广东联合招生办公室寄发录取通知书。
2. 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到校报到,逾期两周不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者,即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考核、培养与学籍管理
1.联考生的培养、考核标准与内地生同等要求。联考生需完成其所在专业教学计划,并遵守首都医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
2.联考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并遵守我校学生管理规定者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不合格者,只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七、学习、生活费用
费 用 名 称 | 费用金额(人民币) | 备 注 |
学 费 | 按照教育部规定收取 | 来校报到时缴纳 |
住 宿 费 |
160元/床位/天 80元/床位/天 70元/床位/天 |
海外学生公寓单人标准间 海外学生公寓双人标准间 海外学生公寓三人标准间 |
保 险 费 | 600元/学年 | 入学时自行办理 |
说明:
港澳台侨联考生住宿在校内海外学生服务中心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首都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100069
【2010年首都医科大学华侨、港澳及台湾省学生联合招生简章】相关文章:
上一篇 : 2010年临床医学专科山 下一篇 : 首都医科大学2010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