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
法律硕士(J.M)、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翻译硕士(MTI)、艺术硕士(MF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不经现场确认者,网上报名无效。
1、 2009年7月1日 9日,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江苏省学位办指定网站(http://zzlk.nuaa.edu.cn),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打印网上报名信息(不能打印的,须记下网上报名编号)。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附件8)。
2、 2009年7月11日 14日,考生本人凭网上报名编号、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递交报考材料、交纳报名费,现场拍照、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由我校在录取前进行。
2、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时间: 2009年10月31日 、 11月1日 。地点:由江苏省学位办统一安排。
3、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布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详见附件17。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由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位于苏州独墅湖高教区仁爱路150号(联系电话:051262872177,62872199)。请选择苏州研究生院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查表》备注栏注明苏州研究生院。报考翻译硕士的考生需在《资格审查表》备注栏注明报考的培养方向(笔译或口译)。
4、录取工作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5、有关课程设置、授课方式等事宜由有关培养单位解释;有关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等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解释。
6、现场确认信息时( 2009年7月11日 14日),我校受理2008年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工程硕士领域、GCT总成绩的百分位不低于50%、单项成绩不低于40分、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申请就读我校相关领域的工程硕士(申请表见附件9:南京大学接收2008年未被录取工程硕士考生申请表)。其中,2008年被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录取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的退学证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认可)。否则,不得录取。
7、为及时了解专业学位招生、考试信息,请考生留意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grawww.nju.edu.cn 研究生招生)。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
二OO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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