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艺术设计)
二.报考要求
1.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有一定美术基础,体检无色盲、色弱、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
2.凡当地省招办组织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
3.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三.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
在甘肃、湖南、江西、浙江、陕西共计划招生70名。
四.报名及考试
1.外省(陕西省以外)直接考点面报。面报与考试时间、地点:
省份 报名地点 联系方式 面报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甘肃 兰州艺术学校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0931-8651485 1月12、13日 1月14日 浙江 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0571-28865193 1月31日 2月2日 湖南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长沙市井湾路784号 0731-85677267 2月2、3日 2月4日 江西 南昌大学 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0791-88305092 2月8、9日 2月10日 2.考试科目:①素描(满分150分,时间150分钟)
②色彩(满分150分,时间150分钟)
3.所有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省发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及我校的校考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4.考生不得跨省报名考试。
5.登录我校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特类考生考分查询系统查询专业课校考成绩
(网址:125.76.215.86)。
6.陕西省考生以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为准,不再另外组织校考。
五.录取办法及收费标准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取得本科合格证。录取时,省外考生专业课成绩以我校的考试成绩为准,陕西省考生以省统考成绩为准。
2.浙江、湖南、江西、甘肃四省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总成绩50%加专业课考试总成绩50%比例折合综合分,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省考生高考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省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新生入学后进行复审,如发现专业、文化水平及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标准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4.学费标准:按国家核定的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网址:125.76.215.86
【长安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艺术设计)】相关文章:
上一篇 : 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艺 下一篇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