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成都中考加分分三类 招办提醒严禁弄虚作假
成都市今年中考政策已于日前出台,近日不少家长打进本报热线,询问具体的中考加分政策。记者就广大家长、考生关心的问题采访了成都市招考办相关负责人,并就此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据悉,成都市中心城区两类高中招生的加分仍分为三类:身份类、素质教育类和过程评价类。
身份类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5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5分烈士子女20分。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10分。
驻边疆国境的县、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20分。
素质教育类加分
A 科技类
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10分2009年9月1日以后。
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二、三等奖者8分2009年9月1日以后。
在省教育厅与省科协共同组织的省级科技发明、科学论文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5分2009年9月1日以后。
在团省委、省教育厅组织的亿利达杯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5分2009年9月1日以后。
在成都市教育局组织或成都市教育局与市科协共同组织的市级科技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5分,2009年9月1日以后。
B 体育类
参加规定比赛,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级的学生运动员10分,2009年9月1日以后。
参加规定比赛,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二级的学生运动员8分,2009年9月1日以后。
参加规定比赛,获得各单项第一名的学生运动员、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8分,2009年9月1日以后。
参加规定比赛,获得各单项第二、三名的学生运动员、团体项目第二、三名的主力队员5分,2009年9月1日以后。
的经历及获奖记录)
C 艺术类
经成都市教育局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艺术个人项目比赛,获一等奖者10分,2009年9月1日以后。
经成都市教育局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艺术个人项目比赛,获二、三等奖者成都市蓉城十佳艺术新苗8分2009年9月1日以后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获一等奖者5分,2009年9月1日以后。
过程评价类加分
获成都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5分,2009年9月1日以后。
招办提醒 加分严禁弄虚作假
成都市招考办特别提醒,在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烈士子女或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成都各郊区县两类高中录取的加、降分政策由各郊区县招委、教育局参照中心城区政策制定。
同时,为了做好加分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将进一步规范加分资格审查程序,加大公示力度,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行为,可以到成都市教育局有关部门或者成都市招考办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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