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保送生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更好地营造学校科技创新氛围,强化学生科技创新和实践动手能力,根据教育部有关保送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2年保送生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所有报名者可以自荐或通过所在中学推荐。
2.符合我校保送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陆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经系统生成并打印《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保送生申请表》。
3.考生填写并下载打印《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保送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荐信》(考生手写)后到所在中学签字盖章。
4.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5日24:00时,届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我校接收书面报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6日(以邮戳为准)。请考生务必将《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保送生申请表》、《个人自荐信》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于截止日期前用特快专递邮寄至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邮编:116026),请在信封内件品名位置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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