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方案出台
5月3日,株洲2012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出台。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城区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推行自主招生,5月底即确定入选学生,被录取学生可以不参加中考。首次设置了公费指标生推荐录取的基本门槛,改变了同等条件下学业成绩的甄别方式,第一次明确城区民办学校初中班额人数,对违规者严厉查处。
普通高中,继续多元招生
今年普通高中的招生,除了以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为主要依据的常规招生形式外,还有公费指标生、对口直升生、特招生、特长生和部分学校自主招生等形式招生。
城区普通高中的公费指标生,采取指标分配办法进行招生,由初中学校组织。市教育局按照城区各普通高中公费招生计划的30%,直接将指标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学校。对实力薄弱的初中学校,高中学校实施托管扶持办学,实行对口直升生招生。
城区自主招生的市二中、南方中学、市八中分别招收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30名,市十八中可自主招收美术人才培养对象30名。
学业成绩多维甄别录取
学业成绩等级制呈现。当出现多个录取对象学业成绩等第相同时,首先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比较,然后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第排序比较,再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低排序比较,进行甄别录取。
在上述办法还无法区别时,再根据是否是优惠对象以及学生的获奖情况进行比较。学生的获奖(荣誉)证书,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种竞赛获奖证书、或是相关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荣誉称号。而社会机构举办的各种竞赛获奖证书,不得作为录取依据。
这种改变,传递的一个重要信息是,初中阶段学生一定要重视语、数、外基础学科的提升。
二中、南方指标生有门槛
今年规定,学业成绩处在全年级前8%的学生,才有资格填报市二中、南方中学的指标生志愿;学业成绩处在前20%的,才有资格填报其他省示范性高中的指标生志愿;学业成绩处在前40%的,才有资格填报市示范性高中的指标生志愿。
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不能出现C或者C以下等第;市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不能出现D或者D以下等第。
民办学校班额超标,将一票否决
今年城区民办学校(包括初中与高中)在招生以前,必须在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确定招生班数和人数。初中班额不得超过50人,高中班额不得超过55人。
对不严格执行招生要求、班额超过最高限度的学校,市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查处,在民办学校的年检中实行一票否决。
【2012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方案出台】相关文章:
上一篇 : 2012泰州中考高中招生 下一篇 : 高考志愿填报须关注参考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