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昆明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1.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依据升学成绩,参照考查科目和学科能力测试结果,实行多元化择优录取。学校考查科目和学科能力测试结果的等级均达到C级(含C级)以上的学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1)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编制,报市教育局审核、平衡后下达。招生中由于生源变化,学校确需调整招生计划,须报经市教育局批准。
(2)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招收定向择优生的招生办法。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划出公费生招生人数30%的指标定向下达到具体的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推荐报考,优质普通高中学校依据录取条件和升学成绩择优录取。根据主城区优质高中学校数量和布点的变化,适当调整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定向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由四个片区调整为五个片区。郊县(市)区要结合各地实际,参照主城区做法制定辖区内一级高(完)中招收定向择优生的招生录取政策,招收定向择优生占公费生招生人数的比例不少于30%。
义务教育阶段非划片分配入学的初中学生和到外校借读的学生,不得推荐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定向择优生的录取。
在校三年初中学生的学校考查科目和学科能力测试结果的等级均达到B级(含B级)以上的学生方能作为定向择优生录取。
达不到一级高(完)中最低提档分数线的考生,不能作为定向择优生录取。
(3)继续实行普通高中体育传统特色项目(网点)学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办法,具体实施办法另文公布。
(4)五华、盘龙、官渡和西山四区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四区内普通高中,实行统一录取。主城区部分普高学校和普高特色班面向郊县(市)区招生。郊县(市)区普高学校招生由各县(市)区招办自行组织录取工作。开发(度假)园区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按考区内考生录取范围填报志愿招生。阳宗镇考生按主城区考生录取范围填报志愿招生。
(5)调整一级高(完)中录取批次的志愿,在统招择优志愿和定向择优志愿的基础上,增设参考志愿。录取时按照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的顺序投档。高中学校录取时若有未完成的定向生招生指标配额,纳入统招生录取,依据调剂指标和参考志愿择优录取,参考志愿录取分数不得低于统招择优生志愿录取分数线。
(6)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人数控制在教育部等七部委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执行。在完成公费生录取后,按一级高(完)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择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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