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昆明市中小学招生考试政策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教基〔2009〕34号)以及我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招生考试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昆明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招生计划
(一)全市小学计划招生89020人,适龄儿童均可入学,入学率为99.5%以上。
(二)全市小学毕业生86506人,初中计划招生85641人,入学率为99%以上。
(三)全市初中毕业生70103人,高中阶段计划招生68000 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305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7500 人(省外及省属中专招生1500 人,市属中专招生16050 人,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17390 人,技工学校招生2560 人),初中升学率预计为97%以上。
(四)昆明市中华小学继续在呈贡新校区招生办学,计划招收一年级6个班;昆明市第三中学继续在呈贡新校区招生办学,计划招收初一年级8个班,高一年级计划招生450人。两校原校址不招生。
(五)体育传统特色项目(网点)学校招生数要严格控制在本校点本年级学生计划数的5%以内。
(六)主城区部分普高学校继续划出一定招生指标面向郊县(市)区招生,部分普高学校或特色班继续划出一定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生。昆明女子中学继续招收女子春蕾班。
二、完善小学毕业生学业评价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抓好小学教学质量的管理和监控,体现素质教育的成果,评价采用等级加激励性评语的办法,对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2012年小学毕业生文化考试实行和期末考相统一的方式,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时间全市统一为6月19、20日;其他学科作为考查科目,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切实做好命题的指导和审核,保证命题的质量,加强考务组织管理。
三、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按照《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和《昆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试行)》(昆教〔2012〕1号)要求,从2012年起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全面衡量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是否达到毕业要求的水平考试,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引导义务教育学校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是评价学校办学质量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云南省教育厅制定统一的考试标准、统一考试科目和统一考试时间。
按照《昆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初中学籍在昆学生都应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其中,昆明市户籍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非昆明市户籍的学生,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作为颁发义务教育阶段证书的依据,不参加昆明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可按招生范围参加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有昆明户籍的初中学生(往届生、转学生、在外地就读学生),其在外地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颁发义务教育阶段证书的依据。若参加昆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在取得云南省统一抽考科目成绩的同时,还须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按规定纳入升学成绩统计。同时,应取得考查科目、学科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等级。
(一)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形式分为考试、考查和学科能力测试三种
1.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其中,艺术(或音乐、美术)为学校考试科目,其它均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以下简称考试科目)。2012年昆明市中小学招生考试政策办法。
【2012年昆明市中小学招生考试政策办法】相关文章:
上一篇 : 老城杨庄小学召开暑期家访 下一篇 : 高考学生资源网:重庆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