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发布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昨日,厦大发布2009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外招收港澳台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和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招生计划无限制,考生只能填报厦大的一个专业。
以下考生具有报名资格: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2、须具有与内地(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自费兼读生可适当放宽;3、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报名时间初步定在11月20日至12月20日(具体报名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具体信息可登录厦大招生网页(http://zsb.xmu.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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