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生实习无形门槛很高 64.5%靠亲戚熟人推荐
新政给江苏众多在校大学生提供了保障,但有一些专家提出担忧:企业的责任多了,会不会削减那本就少得可怜的实习岗位?
大四生:找实习岗位靠关系
暑假还未到,南京师范大学强化培养学院学生郑亚薇已经离开了课堂,开始了实习生涯。她的实习单位是南京龙蟠律师事务所。尽管郑亚薇还是一名大三学生,但老师说,实习期提前也是外界形势所逼。当然主要还是为学生着想。
郑亚薇算是幸运的。要知道她的许多同学还在为联系实习单位而发愁呢!前两天她在QQ上和同班同学聊天得知,班上好几个同学因找不到接收单位已经放弃了实习,还有一些人准备在学校附近打临工。
实习难几乎是每个大学生都必须面临的严峻现实。
据调查,管理、会计、法学等专业的学生,找实习的机会更不容易。
日前,一家招聘网站的调查显示,64.5%的大学生的实习机会是通过亲戚、熟人的推荐获得的,34.9%的人是通过网络或报纸的招聘广告找到的,值得注意的是通过熟人推荐的机会中,86.7%是由大学生的父母出面安排的。
单位:帮不上忙还要扛风险
实习生有那么讨厌吗?不少大学生有点想不通。
没有多少人愿意带这些孩子,大家工作压力本身就很重,哪有更多精力手把手地去教学生。一些实习生都是希望混个公章来证明自己有实习经历。明知他们很快就走了,谁还愿意花精力去培养一个实习生呢?用人单位私下里的一些议论也并非毫无道理。
其实除了吃力不讨好的原因之外,实习单位也有说不出口的担心。大学生所掌握的知识和实际操作存在差距,我们不是故意让实习生干杂活,实在是不放心。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单位负责人说,一些机器设备动辄几十万元,一旦在实习生手中出现故障,如何追回损失、追究责任?
到企业单位实习也是困难重重。多数企业对管理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有一定考虑;另外,对于实习生,用人单位也不能像对正式员工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实习单位另一个担心是实习风险,现实中,有部分企业在与实习生的实习协议中约定: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由实习生本人承担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一约定属于免责条款,与相关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相冲突,应属无效条款。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不管雇主是否存在过错,不管双方是否存在约定,最终作为雇主的用人单位都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于是,不少单位对接收实习生慎之又慎。
学校:苦于无企业前来对接
面对实习难的现状,一些学校也开始为学生打算。
今年3300多名毕业生目前都已找到实习单位。再加上今年国内物流业的发展,我们学生的实习比往年甚至要好。
南京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吕际云在接受江南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学院以工科班为主,所以实习单位相对好找,但是文科班的学生也可以通过学校牵线搭桥获取实习机会,比如,该院物流班整个班都在苏宁实习,并且反响不错。
但现实中,更多的学校是采取放手的态度,让大学生自己找出路实习。
据了解,南京师范大学除了个别专业由学校安排实习外,其他院系都得靠学生自己的本事。
没有企业前来对接,所以一些院系没法帮助孩子们安排。该校就业指导中心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一些高校认为,由学生自主去联系实习单位,对学生是一种锻炼。南京某高校现代传播学院系主任庚强说,他们学校的一些专业曾经逐一为学生安排实习单位,但后来学校发现,越是帮学生安排得妥妥当当,学生越挑三拣四不懂珍惜,而其他放任不管的专业,出来的学生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反而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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