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兰州中考录取开始
7月1日,我市中考成绩公布,紧接着将在9日开始录取工作,市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两条最低录取控制线,即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独立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今年中考兰州市共有79561名学生参加,其中,初三考生39057名,初二考生40504名。
成绩公布当日,考生凭准考证可到第一志愿报考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或到毕业学校查询中考成绩,八年级考生直接到学籍所在学校领取成绩单。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今、明两日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由学校任课教师和教务处签注意见并盖章后,统一分科造册,报基础教育一处核查,逾期不再查询。
根据城市四区今年中考招生安排,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定于7月9日20日,考生可在7月11日22:00之后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zkbm.lanzhou.edu.cn/)查询录取结果。未被第一、二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网上征集补录志愿,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补录。征集补录志愿时间为7月11日22:00开始,7月12日10:00结束。
据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时,各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特色,在计划内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含独立高中)10%、其他学校5%的比例,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享受自主招生名额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及证明。科目Ⅰ的成绩须在报考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以上(含B等)。
同时,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录取时,在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科目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且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3C(含)以上,按统招生60%、统配生30%、自主招生10%的顺序进行录取;市级示范性高中在城市四区普通高中科目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且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B2C(含)以上,按统招生95%、自主招生5%的顺序进行招生录取;一般高中在城市四区普通高中科目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且科目Ⅱ的等级达到4C(含)以上,按统招生95%、自主招生5%的顺序进行招生录取。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可按第二志愿在科目Ⅱ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可将计划用于补录第一、二志愿中符合条件的考生,若第一、二志愿录取结束仍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按照网上征集志愿补录其他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各招生学校在完成各类招生计划后,方可进行择校生录取,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不得录取择校生。
此外,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兰州市教育局负责,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招生时,除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外,对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和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农村新生代农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实行免试注册入学。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职业学校开办冠名班的招生规模,录取工作按照企业与学校的协约实施。试行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初中应届毕业生招收春季直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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