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城镇低保户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非农户口家庭;遭遇严重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贷款规模和期限
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为10006000元之间100的整数倍。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最低不低于6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提交贷款申请。
首次申贷学生持借款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加盖公章。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军人证、武警证);借款学生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
续贷学生需持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借款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军人证或武警证);学生证复印件;2011年借款合同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相关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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