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手持石块抢劫小学生 从小缺乏关爱
今年2月份,市北区标山路一条胡同里,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件。和普通的抢劫案不同,作案人和受害人,一个是中学生,一个是小学生。上午10点,这起案件在市北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二次开庭审理,17岁的被告王某缓缓走上被告席。公诉机关指控,王某在今年2月份,用石块将小学生田某打成了轻微伤,抢得现金13元后,还强行扣留了田某的书包,胁迫他回家取了300块钱,才换回书包。王某辩解说,自己是因为从小缺乏家庭管教,误交朋友,才走上了歧途。
法官审理中得知,王某7岁时,父亲就过世了,母亲患有精神分裂症,王某一直跟着姐姐姐夫生活。年少的王某从小缺乏父母的关心和教育,为了能跟朋友一起飚歌吃饭,实施了抢劫。案发后,王某积极认错,并争取被害人的原谅。司法所人格调查员也对王某进行了调查评估,申请法官从轻处罚,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官随后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对接,为王某安排社区矫正监管和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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