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学收费须公示 将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2012年新学年开学在即。小编从安徽省教育厅了解到,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今年签订的《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在今年秋季开学期间,严肃认真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并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9月下旬,省教育厅将组织抽查。
安徽省将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九个方面。即中央和我省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中小学教辅教材的征订和管理情况;幼儿园收费行为情况;公办中小学有偿补课乱收费治理情况;中小学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情况;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落实情况;高等学校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情况;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情况。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在保教费外另行收费行为。
公办中小学禁止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2012年秋季每所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20%;严禁同城(县域)内接收借读生和在择校生之外以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此外,还严禁高校文科专业按理科专业、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收费,严禁高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向计划内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学费,严禁高校以开办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乱收费;高校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要按照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各项教育收费须公示
省教育厅强调,学校须将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学校代购的教辅材料的收费标准,在学校醒目位置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和校园网等形式向学生公示,以便于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查询、监督。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乱收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乱收费的责任人也会受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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