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09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为提高我国汉语国际推广能力,加快汉语走向世界,改革和完善对外汉语教学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汉语国际推广新形势需要的国内外从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和传播中华文化的专门人才,我国于2007年设置了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Teaching Chinese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简称MTCSOL),专业学位代码为570100。
目前,上外有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点和博士点,并以相关学科为支撑,大力发展留学生汉语教学,已与日本法政大学、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德国海德堡大学、澳大利亚模纳士大学、韩国釜山外国语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了培养留学生的合作关系。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精神,上海外国语大学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有关招生事项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外语水平高,普通话标准,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或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外语专业毕业的在职人员、回国的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报名
全国联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 上海地区报名工作
1. 网上报名
在上海地区报名的考生,请于2009年6月29日-7月13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
网站www.shmeea.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请考生牢记网报编号。
2. 现场确认
考生在2009年7月16日-7月19日持网报编号到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
照相,同时领取并认真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考生当场核对 “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考生现场确认时打印《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现场确认点 | 地址 | 地点 | 日期 | 时间 |
同济大学 | 四平路1239号 | 瑞安楼(研究生院)底楼 | 7月16日-19日 | 8:30-16:00 周六、周日照常办理 |
上海交通大学 | 闵行东川路800号 | 陈瑞球楼(研究生院)底楼大厅 | ||
上海财经大学 | 中山北一路369号 | 大礼堂附楼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统一编排考场、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2009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从网上www.shmeea.edu.cn下载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凭下载的准考证按时进入试场,由监考老师核对身份后下发正式准考证。
(二) 外省市报名工作
在外省市报名的考生请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
网站(相关考区联考网报时间和网址将于6月25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网上公布),按要求填写、提交报考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签字、确认报考信息。考生现场确认时打印《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考生既可在上海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于2009年10月12日~10月23日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上述
时间内将资格审查材料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研招办,邮编:200083),请在信封上注明“专业学位资格审查”字样。
考生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现场报名点打印,并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填写推荐意见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请注意:资格审查表上的电子照片也须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本科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请考生务必在报名考试前严格按照教育部学位中心要求进行资格自审。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认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旦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注: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由我校留存备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入学考试和录取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考试时间是2009年11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见准考证。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为全国联考,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四部分,满分400分,每部分各100分,考试时间总计3个小时。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考生自选GCT考试外语语种,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笔试)、专业知识与技能(包括笔试和面试)。
专业知识与技能笔试部分包括现代汉语和中国文化,相关参考书为:
《现代汉语》,胡裕树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
《中国文化要略》,程裕祯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届时关注网站http://graduate.shisu.edu.cn的相关通知。
我校计划录取15名,将根据考生的“GCT”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培养方式 和学位授予
学制3年,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2010年3月份入学。
课程考试合格,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有关要求,并经上海外国语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
学费共40000元人民币(不含书费、住宿费等)。
八、联系方式
1。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
电话:021-65311900-2239 , 021-65421261
传真:021-65164127
网址:http://graduate.shisu.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外研招办 (200083)
2。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021-65311900- 2434
通讯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号楼419室 (200083)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
2009年6月
【上海外国语大学09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招生简章】相关文章:
上一篇 : 上海外国语大学09年在职 下一篇 : 沪高校学子择业最重行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