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89万助学金落实到位
日前,教育部规定,今年对中西部地区22个省份的贫困大学新生提供入学交通费,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每人资助500元,省外录取每人资助1000元。记者在通辽市助学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设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这一项目在通辽市也已顺利启动。今年,内蒙古自治区采取直接拨付的方式,对通辽市国贫旗、区贫旗和革命老区等6个旗县共拨付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89万元。
据通辽市助学管理中心主任吴金花介绍,能够享受2012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学生,原则上要从2011-2012学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中产生,因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情形确有需要资助的,但不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之列的学生,必须是2012年春季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
另外,满足如下几个条件的学生可被确定为优先资助对象:孤残学生;父母年事已高(55岁以上),长期患病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稳定经济来源的学生;单亲家庭或虽无离异但夫妻一方离家出走三年以上未归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父母双方均为国家公职人员家庭的新生;考入本科C类院校或专业的新生等5类学生暂不予以资助。
此次项目资金除科区、开发区和霍市未有外,其他旗县都有拨款,其中扎旗19万元、后旗17万元、奈曼旗19万元、库伦旗9万元、开鲁县6万元、左中19万元,总款项达89万元。一段时间以来各旗县正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在此期间就把该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了学生。鉴于有些学校开学比较早,目前各旗县的个人申请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正在进行审核。为了方便学生,我们计划将这笔钱打入学生家庭账户或一卡通里。吴金花主任说。
另悉,此项业务办理需要经过提出申请、提供证明、审核、张榜公示四个阶段,提供的证明包括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等方面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各旗县市区助学管理中心负责此项业务的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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