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提供小学五千初中六千最高标准的学位补贴
《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要求,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将按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在具体执行中,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高于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家长缴纳。此外,受委托学校仍可根据本校的服务内容向享受学位补贴的学生收取餐费、校车费、校服费、住宿费等自愿选择的代收费用。
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范坤表示,深圳市预计有78.5%的民办中小学收费在补贴标准之下,符合条件的学生则不需要交学费,21.5%的民办学校收费在补贴标准之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只需要交学费差额即可,仅此项可减轻家庭缴费共约2.5亿元。
截止2011年底,深圳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1757所,在校生总数143.5万人。其中学前教育新招生11.9万人,比上年增加7866人,增长7%。义务教育阶段招生21.5万人,比上年增加1.2万人,增长5.8%;2012年,深圳全市小学一年级招收非深户学生9.91万人,占小一学生总数的77.3%;初一年级招收非深户学生5.87万人,占初一学生总数的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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