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异地高考是教育公平的里程碑
外来务工人员虽然不具备流入地的城市户口,他们却为城市发展、经济繁荣作出了卓越贡献,比如在流入地生活了一定年限,或参加了社会保险等,已成为事实上的当地人。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让他们的子女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考试权和录取资格,像流入地的孩子一样,分享公平教育的阳光,是一种很正常的教育待遇,也应是社会公共福利的本然所在。
遗憾的是,因为外来务工人员存在事实 上的户籍区别,又加之他们话语权弱,没有平等的决策权和参与权,且有些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性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的受教育权,特别是像异地高考这样决定人生命运的考试,常被流入地政府拒之门外。又加上他们参加异地高考,会对流入地造成巨大的升学压力、录取压力,比如北京、上海等流入地的录取分数一直比全国高考的压力小、选择名校的概率大。这些特殊群落还是受到了事实上的冷落。教育公平受到了严重忽略。
此间,尽管有地市进行积极探索,因为参加异地高考的录取学校多是高职高专类学校,而本地最好的大学,却未能列入异地高考范畴,这个所谓的高考探索的实际意义,不是太大,还是具有一定的歧视味道。
说到底,要想让异地高考破冰,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和落实,仅仅依靠地方政府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有国家层面的决策 和政策支持,从国家层面调动相关教育资源,出台宏观性教育政策,进行宏观统筹,敦促地方进行微观落实,让异地高考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落实。
比如针对异地高考的焦点问题:放开名校的录取机会,为了保证这一点,国务院规定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教育部、发展改革委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不要小看这句话,有了这个招生计划的倾斜,外来人口较多的流入地政府的异地高考措施,才会增加很多独立探索和大胆落实的改革动力,流入地政府才会真正愿意让优质资源,参加到异地高考中,让异地高考得到真正落实。
尤其应该强调这个时间表效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不可否 认,各地在推行异地高考会存在诸多实际困难、财政压力以及资源紧张等。但与外来人口的受教育权相比,与以人为本的教育发展相比,这些发展问题并非不能解决。我们要创造条件,早日出台改革方案,在改革中让教育公平逐渐完善,让权益落实成为教育发展的大事。地方政府不能再无谓拖延,更不能再等待观望。时间表效应足见国家推行教育公平的决心和信仰:能早一点,就不要晚。
当然,异地高考的根源还是教育发展的地方性差异,以及教育政策的不够公平,比如北京上海相对贫困地区就享有充分的教育优势和政策优势。为了真正改变当下的异地高考问题,还是应该将解决资源不均衡和地方性差异,放在教育发展的重要位置,让所有的孩子享受同样均等的教育权、没有差异的教育权。这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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