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收回学校承包食堂 饮食问题问责校长
9月1日,青岛市收回了全市中小学对外承包的食堂,达不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的食堂停止经营,并首次建立了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家长等轮流与学生共同就餐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校长第一责任人追责制度。这一系列举措受到家长、学生和社会广泛赞誉。
须自主经营:
承包食堂开学全收回
青岛市规定,中小学校食堂必须由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主经营,并取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须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最高标准A级单位,才能允许经营,达不到A级单位的学校食堂要立即停业,整改合格后方可经营。没有食堂的学校,可向社会招标配送餐单位。配送餐单位必须具备三项条件:一是必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注有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二是必须达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三是严格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供餐单位。
我曾经进行过调研,青岛市区的中小学学校食堂中,61%是学校自办,剩下的39%则是校外企业和个人承包经营。青岛市人大代表、民进青岛市委秘书长林光琳一直都在呼吁要让承包退出学校食堂,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实际上就是把食堂变成营利机构,就可能有不法分子把隔夜饭卖给学生,食堂关乎学生们的身体健康,绝不应该成为挣钱工具。
作为一所寄宿制普通高中,多年来,青岛58中学食堂一直是学校自主管理,在就餐问题上深受学生和家长的称道。该校专门返聘了一名认真负责的退休工会主席管理食堂。食堂采购、出纳等管理人员均是学校的正式职工,厨师、服务人员从社会上招聘,学生、教师吃得放心,也打消了家长的顾虑。
首行追责制: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学校食堂应该把伙食搞好,保证餐食质量,改善就餐环境,让那些小商小贩没有市场。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隋志强告诉记者,学校食堂自主经营后,食品安全的关键在于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能够严格落实各项规范,保证青少年生长发育对热量和各种营养素的需要,使学生餐真正变成放心餐。
青岛市除了对学校食堂的资质进行规范外,还率先要求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提出发生中毒事故后,将层层追责。其中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部门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员是学校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人。
青岛市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对年内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且造成重大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建监督机制:
领导教师与学生共餐
以往学生午餐吃的什么,家长都要询问孩子才能知道。从2012年秋季新学期起,青岛市中小学都成立了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家长等成员组成。负责对学校食堂管理、饭菜质量价格、品种口味营养、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并参与对食堂和配送餐单位的年终考核。青岛市还明确要求,各校要建立学校领导、中层干部轮流到学生食堂与学生共同就餐制度,每天至少有一名班主任与学生一起就餐,班主任外出时,学校要安排一名任课教师与学生一起就餐。
宁可不盈利,也要让学生吃饱、吃好,让家长放心、安心。青岛市教育局局长徐剑波说,学校肩负的育人责任是多方面的,关怀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膳食委员会这一制度在我区已经实施了半年多,其中学生监护人代表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家长们参与性很高,普遍反映都很好。青岛市市北区教体局局长柴清林告诉记者,该区的中小学都已建立了主要由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让家长来为学生的午餐把关,此举增加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和透明度,迎来一片喝彩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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