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办教育系列探索 扶持中规范
探索1:民办教育政府扶持专项资金 2012年将达7亿元
自2005年以来,上海市级财政设立了民办教育政府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为4000万元,2008年增扩至1.3亿元,2010年市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约5.47亿元(其中民办高校约2.27亿元、民办中小学4000万元、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2.8亿元),2012年预计将达7亿元。同时,十一五期间全市各区县政府也建立了民办教育政府扶持专项资金。2012年,市级财政专项对民办高校投入预计将达到生均2000元左右,对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生均投入将达4500元。
上海在民办高校政府专项扶持资金的投入上,坚持充分体现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原则,以民办高校办学行为规范为依据,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扶持。申请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民办高校必须达到五个要求:坚持教育公益性,依法规范办学,财务管理规范,落实法人财产权,建立年金制度。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办高校内涵建设、示范性民办高校建设、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特色民办中小学建设、民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等。
根据资产过户情况,上海将民办高校分为基本完成资产过户、大部分完成资产过户、部分完成资产过户和资产过户进展较缓四类,前三类按照生均500元至1200元标准拨付内涵建设经费,第四类拨付安全技防和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探索2:公办与民办教师和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十一五以来,上海市教委在制定高校学生困难资助、奖学金、医疗保险、就业指导等政策时,在全国率先保障民办高校学生与公办高校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将民办高校人事管理统一纳入全市高校人事管理范畴,民办高校教师在职称评定、奖励表彰、科研项目申报、教师培训等方面已完全享有与公办高校教师同等待遇。
2005年开始,上海民办高校学生就与公办高校学生同样享受国家助学金、上海市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副食品补贴、大学生医疗保险等资助项目。在基础教育阶段,上海大部分区县建立了民办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补贴机制。市教委要求对符合条件且收费标准低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按照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给予补助。2010年,上海市在实施《上海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十大工程中的学生健康促进工程、教育国际化工程等重大工程时,其中面向全市学生开展的项目,给予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学生同等待遇,对民办学校全覆盖。
2010年,上海市在实施《上海教育规划纲要》十大工程之一的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时给予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同等待遇,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中教师出国进修、产学研践习等相关项目对民办高校实现全覆盖。为缩小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退休后待遇的差距,市教委于2009年起,探索实施民办学校教职工年金制度,鼓励民办学校参照企业年金制度为专职教师缴纳年金,目前全部民办高校和大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已实施。市财政对建立年金制度的民办高校拨付师资队伍奖励经费,2011年全市民办高校全年缴纳教师年金总额达1619万元,市财政相应奖励经费约2000万元。
同时针对当前民办高校师资队伍水平差、整体教育质量不高的现状,从2012年起,上海市教委每年投入约2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委托上海师范大学等师资培训机构,加强对民办高校青年教师和管理干部的集中培训,支持民办高校青年教师开展海外研修、产学研实践。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民办学校教师待遇,制订进一步提高民办学校专职教职工收入的指导性意见,将专职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学费收入、办学结余挂钩,并设定比例要求,市教委拟将这一比例作为核定学校政府扶持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加强制度设计,发挥导向作用,通过多渠道(如企业养老金、企业年金、共享费等)提高民办学校专职教职工退休待遇水平。
探索3:民办高校党组织全覆盖
2001年,上海在全国率先成立民办高校党工委,经过十多年发展,全市现有20所全日制民办高校中,已有14所建立了党委,其余均建立了直属党支部,各基层党支部共297个。据统计,上海民办高校现有教职工党员2311名,约占教职工总数40%;学生党员3768人,约占学生总数4.4%。2009年,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教委正式成立了民办教育管理处。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同时决定新成立的民办教育管理处与民办高校党工委办公室合署办公,干部双向兼职,整合了工作资源,进一步增强了民办高校管理和党建工作的合力。
目前上海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基本能做到三个同步:即:党组织与学校同步建立,党组织负责人与校长同步落实,党组织工作与行政工作同步安排。上海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以及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成为上海民办教育管理模式创新的特色亮点之一。
探索4: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
随着公共财政投入民办教育力度的加大,对学校的资金、财务、资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上海市自2009年起,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根据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以《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制度》为基础,在全国率先探索制定了《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办法》,并在民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实施,以规范本地区民办学校会计核算行为,促使各校按统一标准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在推进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执行规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的基础上,上海市开发了统一的民办学校会计核算软件,并由公共财政专项资金出资为民办学校进行安装和培训,为学校统一核算提供了便利。
探索5:建立政府专项资金和学费收入监管制度
为了加强政府专项资金和学费收入的管理,上海市教委要求各民办高校设立了学费专户和政府扶持资金专户,建立了民办高校财务监管平台和民办高校学费收入信息管理系统。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平台系统及时掌握民办学校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依法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要求建立学费专户,对学费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监管。此外,加大对民办高校专项审计和专项监管的力度,对民办高校所接受的政府扶持资金和收取的费用实行过程管理和实时监控,为财政继续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支持力度、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试点奠定了基础。
在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的学生毕业设计展厅,许多作品令人震惊,让人由衷的赞叹这里学生的创意与灵性。图为,学生倪俊凯为歌剧《阿依达》找的新演出场地台湾高雄龙腾体育场。他的设计大胆地把观众席和表演区进行了互换:观众席不设在通常的看台上,而是放在了场地中央;原来的看台变成了表演的舞台,包围着观众席,而观众又能在旋转中欣赏歌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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