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全面推行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
大连市全面推行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学校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责任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大连市教育局召开大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视频培训会议。
校方责任保险范围主要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学生在实习期间,因发生类似工伤或其他事故导致的伤残或死亡,职业院校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从2003年开始,大连市率先在全国为全市公办中小学统一投保了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 2012年,市政府将在全市公办幼儿园推行幼儿伤害园方责任保险和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纳入为市民办实事。截至目前,市财政已出资为全市652所公办幼儿园、918所公办中小学投保了校方责任保险,为全市62所公办职业院校投保了学生实习责任统保示范项目保险。
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赔偿额度为:每所学校每次责任事故最高赔偿600万元、每名学生每年累计责任事故最高赔偿30万元。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统保示范项目保险赔偿额度为:每所学校每次责任事故最高赔偿1200万元、每名学生每年累计责任事故最高赔偿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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