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异地高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促进教育公平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即异地高考,人们盼了很久,等了很久,如今中央有关部门的文件终于出台了。山东省决定,从2014年起稳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定: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福建省教育厅发出消息,从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广东省也明确规定,在2014年前将试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就读学校参加中考、高考,探索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接受外省户籍考生的入学申请。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形成的、与户籍紧紧捆绑的高考制度越来越凸显弊端。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孩提时代就跟随父母进了城,在城市里上幼儿园、小学、初中,可是,义务教育之后就犯了难,上高中何去何从成了全家人的心病,因为他们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这是他们人生中难以逾越的一道槛。许多人认为,户籍制度是导致教育不公的根本原因,异地高考能够突破户籍制度的桎梏,有效促进教育公平。人民网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8%的网友认可这一观点,支持异地高考改革。
各地有关异地高考的政策将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但是,各地究竟会做出什么样的具体规定、关于异地高考的细则到底是什么内容,在政策出台之前仍然是个谜。特别是对于参加异地高考资格的规定,也就是所谓的门槛会有多高,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从目前已经出台具体规定的山东、福建来看,门槛并不算高,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在少数;然而,人们普遍认为,这两省教育比较发达,历年来的高考分数线一直高于大多数省份,对外省考生吸引力不大。因此,这两省的异地高考政策不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其它省份是否会借鉴他们的做法,是否也会把政策放得较宽,许多人对此似乎并不乐观。
尽管说制定异地高考的具体政策应当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尽管说异地高考的细则应当兼顾各方利益,特别是流入地学生的利益,力求多方共赢;但是,各地的具体政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和入学机会。如果以因地制宜为借口,把异地高考的门槛设得太高,把条件规定得太苛刻,就会使众多的随迁子女望而却步,使异地高考变成少数人的福利,使惠民政策变成拼爹游戏,这不仅违背政策宗旨,而且会损害教育公平。常言道,细节决定成败。对于异地高考而言,细则即是原则,将直接影响改革的成效,决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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