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提供就业信息可获奖励
导师负起更多责
据了解,华中师范大学有关学院规定,教师及辅导员提供毕业生就业信息可获奖励。
湖北大学商学院规定,本科生及研究生的论文指导老师有义务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学生就业率高,班主任津贴可增加10%,学院还有额外补贴。
武汉理工大学就业中心赵北平认为,导师自学生入门到出门负起责来,是大趋势。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处副处长冯征也表示,教师通过各种资源为学生铺平就业路,将大大缓解学生就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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