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示范高中名额分配提至12%至15%
2013年北京市继续开展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校工作。去年,各示范高中学校的名额分配比例约为10%至12%。今年这一比例提高为12%至15%。同时,鼓励各示范高中校将12%至15%以外的部分计划用于跨区县或手拉手对口支援学校。
示范高中跨区县招生计划重点向远郊区县倾斜,跨区县招生计划将在原来的基础上略作下调。除示范高中外的其他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安排跨区县招生计划。普通高中传统项目学校招收的文艺、体育、科技特长生以及经市教委批准进行特色高中改革试验项目按照批复文件的精神,部分学校项目可在全市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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