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应高校工程博士招生收费问题
2月22日上午10点,教育部举行了第二场新春新闻发布会,由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主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科学技术司司长王延觉、高等教育司副巡视员韩筠出席。大会介绍了西部高教改革发展、2011计划有关情况。
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对关于工程博士招生收费问题做了回答:
1、工程博士试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列入国家计划内的工程博士招生,不得收取学费,违规收取学费的考点单位,要立即退还所有学费。
2、各试点单位不得招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攻读工程博士,要主动公开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教育将采取进一步措施,组织专项检查,对违规收取学费的工程博士试点单位,查实后一律取消工程博士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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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截至1月底,25所试点培养工程博士的985高校中,只有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10所高校发布了2013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其报名、考试、录取的时间程序与全日制学术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同。这个比例不到试点高校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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