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盘点:2012年教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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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十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1月4-5日)
2.教育部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1月5日)
3.教育部召开201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2012年为作风建设年(1月6-7日)
4.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召开第二次组长座谈会(1月31日)
5.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2月17日)
6.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宣布2012年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3月5日)
7.教育部印发《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3月13日)
8.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3月15日)
9.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3月16日)
10.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3月19日)
11.教育部公布首次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校长名单(3月20日)
12.国务院发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4月5日)
13.刘延东出席中英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第一次会议(4月12日)
14.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4月27日)
15.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在上海召开(5月14-16日)
16.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5月23日)
17.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三年规划改造任务基本完成(6月7日)
18.教育部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6月14日)
19.教育部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6月18日)
20.2012年度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天津举办(6月26-29日)
21.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工作方案》(7月5日)
22.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7月19日)
23.教育部调整机构设置,组建教师工作司(7月28日)
24.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开放大学、上海开放大学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7月31日)
25.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8月20日)
26.教育部、中科院在北京联合启动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8月29日)
2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8月30日)
28.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9月5日)
29.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9月6日)
30.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胡锦涛给大会发来贺信(9月7日)
31.国务院发布《教育督导条例》(9月9日)
32.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9月14日)
33.教育部批准华东师范大学与美国纽约大学合作成立上海纽约大学(9月22日)
34.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教育部取消5项审批项目(9月23日)
35.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舆情应对工作的意见》(9月25日)
36.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我国建立起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9月29日)
37.教育部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10月9日)
38.印发实施《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10月10日)
39.201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在成都举行(10月11日)
4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10月22日)
4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我国实施农村免费中等职业教育(10月22日)
42.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继续重点共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的协议》,新一轮985工程高校的省部共建全部完成(11月23日)
43.教育部、中组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11月27日)
44.教育部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11月30日)
45.海口市通过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全国36个一类城市全部完成评估(12月18-20日)
46.教育部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12月28日)
2012年教育大事记
1.1月4-5日第二十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回顾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高校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了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系统阐述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高校提出的新要求,全面部署了高校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各项任务。会议强调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为建设能够培养高质量大学生的社会主义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习近平在会前接见会议代表并讲话。习近平指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和指导者。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对青年学生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在思想传播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高校教师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给大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青年教师作为高校教学的重要力量,与学生沟通互动多,对学生影响很大。要把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高校党的建设一个重大问题来抓,深入细致地做好青年教师的思想引导工作,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优化高校党员队伍结构。
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刘延东指出,要深刻认识高校党建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推动高校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师生,培养造就大批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高高校领导班子办学治校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确保校园和谐安全稳定。
2.1月5日教育部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有效打击考试作弊行为,针对近年来国家教育考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教育部对2004年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新《办法》完善了国家教育考试概念,增强了适用性和准确性;完善了考试作弊的认定规则;明确了考场视频监控录像的证据效力,完善了监考体系;加大了对严重考试作弊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了考生权益救济机制和考试诚信制度,规范了考生诚信档案制度。《办法》发布后,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社会和考生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保证了《办法》的有效实施。
5月8日,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完善各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努力建立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采取八项措施加强考试安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职责、加强综合治理、狠抓考试安全关键环节、维护考点良好秩序、强化安全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营造国家教育考试良好氛围。
3.1月6-7日教育部召开201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2012年为作风建设年。
加强机关政风建设。深入开展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召开全国教育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视频会,总结部机关、各地各校的经验和成效,建立健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部党组成员带头调研,组成跨司局的专题调研组,深入基层调研推进重大改革试点工作,并坚持开学初赴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努力为学校和师生服务;在总结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蹲点工作的基础上,6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工作的意见》;2011年11月,制定《教育部机关作风评议实施方案》,采取部机关外部评议、司局间互评、司局内部自评等方式,首次开展机关作风评议工作,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制定《教育部直属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化建设;加强信访工作,整合三部电话作为统一举报电话,对外公布。
加强行风建设。以制止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为重点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以钱择校、以优择校、以权择校等现象,按照管用、可操作、见效快的思路,2月,教育部出台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指导督促各地全部出台了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就近入学,跨区域招生限定在10%以内;规范招生行为,明确取消占坑班、推优生、特长生;实行优质高中平均分配中考名额制度,要求达到30%以上;取消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和赞助费等变相择校费;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制度。开展教育行风建设满意度测评,推进教育系统行风整体改进。2011年12月,教育部组织5个评议组以及第三方评议机构,采取评议组评议与群众民主评议、定性评价与量化考核、入户调查与网络调查有机结合的方式,对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评议和量化考核,对全国93个县(市、区)的14156名群众进行入户调查,随机对4847名群众进行网络调查,深入了解各地行风建设情况,听取群众对教育行风的意见建议。评议结果显示,人民群众对教育行风建设满意度为72.7%。
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促进和保障高等学校学术活动的健康发展,2009年12月24日,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章程》。2012年6月6日,中国科协、教育部等5部门召开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宣讲教育工作制度体系,强化考核措施,把宣讲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11月,教育部印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明确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学生培养单位、学位授予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规定了5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及对学位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等,《办法》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4.1月31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召开第二次组长座谈会。
刘延东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刘延东充分肯定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希望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在提供咨询意见、指导改革试点、积极建言献策、引导社会舆论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关于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的要求,2010年11月18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重大教育政策、重大改革事项等进行论证评议,提供咨询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以及重大项目实施进行评估,提出报告。首届咨询委员64人。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成立以来,在试点学院建设、开放大学设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考试文件制定等方面,提出了大量咨询意见。共调研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170个,调研地区94个,学校265所,参与调研308人次,提供调研报告80篇,咨询意见45篇,发表与教育改革相关文章56篇。成立这样高层次的教育咨询机构,在新中国教育史上属首次。
5.2月17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意见》强调,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共同目标。建立家长委员会,对于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明确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的指导下,由学生家长代表参加,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提出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的三项基本职责;强调家长委员会要针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德育、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6.3月5日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明确提出,2012年中央财政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6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要求落实法定增长要求,切实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7月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对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7月,为加强4%目标落实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成立4%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部。
12月15日,温家宝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
7.3月13日教育部印发《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
《规划》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与任务,提出基本建成人人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信息化学习环境,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所有地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提出了教育信息化整体上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充分显现的战略目标。确定了坚持面向未来,育人为本;坚持应用驱动,共建共享;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坚持深度融合,引领创新的工作方针。提出了未来十年教育信息化缩小基础教育数字鸿沟,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等8项发展任务。《规划》提出以实施中国数字教育2020行动计划作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主要抓手,确定了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等5个专项行动。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做好技术服务、落实经费投入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9月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刘延东对教育信息化的战略地位、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刻阐述,对当前和今后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系统部署,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各级政府支持、落实教育信息化各项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核心目标与标志工程为三通两平台,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10月,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规划》顺利实施,5月,教育部制定《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以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的形式通过爱课程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等平台向社会免费开放。9月15日,教育部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就共同完善校园无线网络覆盖;设立移动学习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共享与应用;实施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与提升项目等方面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9月24日至27日,教育部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首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展示了各地尝试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案例。11月,教育部全面启动实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决定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中确需保留和恢复的教学点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利用信息技术帮助教学点开好国家规定课程。12月10日,召开全国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按照《规划》和《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用现代信息技术助推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12月8日至10日,举行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决赛,开通了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启动了职业院校教学资源共享平台。12月28日,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一期)开通。
8.3月15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2011计划是继211工程、985工程后,中国高等教育战线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大力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提出,以国家急需、世界一流为根本出发点,引导高校围绕国家急需的重大问题,组织和集聚一流团队,创造一流的成果,培养一流的人才,形成一流的创新氛围,推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和国家重大需求,增强三者之间的协同与互动,增强创新要素的有效集成,增强高校创新能力发展的导向性,增强投入与产出的效益;以协同创新中心为载体,构建四类协同创新模式;以创新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深化高校机制体制改革。《意见》要求,通过大力推进高校协同创新组织管理、人事制度、人才培养、人员考评、科研模式、资源配置方式、国际合作以及创新文化建设等八个方面的改革,推动实现高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由学科导向向需求导向为主转变;创新组织管理要改革个体、封闭、分割方式,逐步向流动、开放、协同的机制转变;创新要素与资源要突破孤立、分散的制约,逐步向汇聚、融合的方向转变。
5月7日,教育部、财政部召开2011计划工作部署视频会,要求各学校准确把握以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为工作重点,不断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大力推进高校协同创新。
9.3月16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2011年,胡锦涛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中强调,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必须始终贯穿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各项工作之中。《意见》针对制约提高质量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围绕提高质量这条主线,提出了30条政策举措。重点阐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总体要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政策措施;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政策措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政策措施;加强条件和经费保障。《意见》提出了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总体要求,即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推动建立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高校工作的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质量上来。
3月22日至23日,教育部召开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部署实施《意见》。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刘延东强调,要坚持走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从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的转变。要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抓住一切为了学生成长成才这一关键,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校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形成相互支撑、整体提升质量的格局,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
7月12日,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发布《2012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这是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办学质量的首次发布。
10.3月19日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为促进教育公平,缩小区域入学机会差距,近年来,教育部通过定向就业招生、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和调整直属高校生源计划主要投向中西部大省等政策,加大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招生倾斜力度,使高校录取学生中农村籍学生比例由10年前的48%,上升到2011年的61%;中西部考生平均录取率升幅明显高于全国平均录取率升幅。为进一步帮助边远特困地区学生,扩大他们进入高水平大学的比例,教育部等相关部门专门制定了定向招生计划并发出《通知》。
《通知》规定,自2012年起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从2012年开始,十二五时期每年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年度计划总增量中安排1万名左右本科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生源范围为国务院确定的21个省(区、市)的680个贫困县。承担专项计划实施任务的高校,将根据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专业为主招生;国家按贫困地区生源比例和专业需求等因素安排分省计划数量。
2012年定向招生共录取11752名本科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学生上一本的录取率提高了10%。
11.3月20日教育部公布首次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校长名单。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直属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直属高校事业科学发展,教育部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大学校长,以更宽的视野,在更大的范围发现优秀人才、选择优秀人才,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好中选优。2011年12月,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校长公告》,启动了公开选拔东北师范大学校长、西南财经大学校长工作。
12月4日,教育部第二次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和中国药科大学3所直属高校校长。
42.11月23日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继续重点共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的协议》,新一轮985工程高校重点共建全部完成。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在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自1999年起,我国实施了985工程。经过前两期985工程建设,有关高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有力推动了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2008年以来,伴随新一轮985工程建设,教育部与有关地方政府全面开展了重点共建签约工作。
新一轮共建工作得到各方高度重视,教育部先后与16个省市政府签署了重点共建32所直属985工程高校的协议,首次实现重点共建签约全覆盖,并体现三个特点:一是强调共建高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更加注重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二是各地方政府把共建高校的改革发展纳入地方整体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更加注重发挥共建高校在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三是共建投入力度加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为264.9亿元,比985工程一期增长102%,地方协议配套资金投入为186.33亿元,比985工程一期增长93%(未计浮动额度配套)。
43.11月27日教育部、中组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从2013起至2020年,每年选派3万名优秀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三区支教1年,培训3000名骨干教师和紧缺专业教师,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素质,为三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6月14日至15日,教育部在新疆喀什召开推进新疆教育跨越式发展第三次会议暨教育援疆工作会议。会议前后,印发了《教育部关于推进新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新疆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
44.11月30日教育部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7月,教育部党组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实施纲要》。党的十八大之后,根据十八大报告的有关新精神、新要求,对《实施纲要》有关内容和表述作了修改。
《实施纲要》指出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求通过依法治校,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的新格局,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实施纲要》就推进依法治校的具体措施和工作重点做出规定:以加强章程建设,建设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为出发点,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章程,要求学校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以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为着力点,推动学校依法健全校内决策机制,完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落实校内民主管理和社会参与机制;以依法办学,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为落脚点,要求学校依法组织和实施办学活动,弘扬平等意识,尊重和保护师生权利,健全学术监督机制,并对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提出了具体要求。
45.12月18-20日海口市通过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全国36个一类城市全部完成评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早日实现,1997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2000年2月,印发《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2001年9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正式启动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通知提出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和突出重点、把握政策、依法推进的评估工作总体要求。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提出了三个类别城市达标的实施步骤。规定评估工作实行分级组织、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组织形式,明确了各级语言文字部门的职责任务。
与此同时,全国共有七成以上二类城市和两成以上三类城市也完成了评估,有力地推动了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46.12月28日教育部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提出了改进调查研究、热情服务群众、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出访管理、改进新闻报道和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检查落实等9个方面20条举措,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实施办法》除对机关干部提出要求外,还对直属高校、直属单位、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以及教育部主管的社会组织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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