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和要求,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2年或2 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并参加过本专业至少5门以上本科课程学习,报名时应附大专毕业证书及成绩证明;(2)在正式公开的核心刊物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含一篇)以上;(3)不能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以上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所考课程不能与本人参加初试的各科考试科目相同。
二、其它:
1.我校各专业均招收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本目录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我办不办理代购参考书。
3.本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4.欢迎访问宁夏大学研招办主页:graduate.nxu.edu.cn,
研招办E-mail:yjsc@nxu.edu.cn。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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