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7月被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四川省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11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近年来,学院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四川实施工业兴川发展战略机遇,学院得到较快发展。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推进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改革,学院自2011年在四川省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得到省、市招生考试部门的一致好评。2013年学院继续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现特制定单独招生方案如下。
一 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教师等组成的专家组,全面负责文化考试和面试工作。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面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和面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二 招生原则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 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计划为500名,其中普通高中类高职专科计划300名,面向中职毕业生专科计划200名(其中9+3计划20名),计划见下表(各专业计划为拟定招生计划,准确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定为准)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表
1、普通类计划表
2、中职类考生计划表
3、中职类(9+3)计划表(该计划是否实施以教育厅批复为准)
四 招生范围
四川省
五 报名条件
已参加2013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历的复原军人等社会青年。
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到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攀枝花以外考生报名可通过学院招生就业网(www.scemi.com)打印报名表,填写完整后邮寄至学院招生就业处。
2.每位考生在报名时,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即第一专业志愿、第二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
七 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2.核准名单在学院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报名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2)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5张。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八 考核办法
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在省招考委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学院自行组织实施。
(一)普通高中考生
1.考试模式: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2.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科目: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50)总分250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
(3)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3.综合测试
学院统一组织考生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为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命题范围科普知识、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二)中职考生
1.考试模式:文化考试+综合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2.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科目: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50)总分250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
(3)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3.综合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学院组织专家按照相关专业从业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综合(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三)考试地点: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马家田校区)。
九录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将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总分,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3. 根据各类别考生报考人数及招生计划,学院录取小组分别确定普通类、普通中职类、中职9+3类文化考试控制线和录取线。
4. 对中职类9+3考生的录取,按照省教育厅精神,为确保9+3考生进入高校继续深造,对这部分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5.特长生的录取
在艺体方面有突出特长者,获得地市级个人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奖项者,或获得相应八级(含)以上的等级证书者,或在体育运动中任一项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者等;中职学校毕业生,获得各工种高级技能等级证书者,达到学院划定的文考控制线,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学院专家单独考查达到要求的,可不参加综合测试直接录取。
6.一般考生的录取
所有条件符合资格并在控制线上的普通高中、中职类考生,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专业,根据考生成绩总分(文化+综合)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录取小组提出拟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最终划定录取分数线。
7.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8.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2.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3.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测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
普通类:笔试中按照语文、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中等职业类(含9+3考生):笔试中按照综合测试、语文、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其中9+3考生单独划线单独录取,不与普通中职类考生做对比。
4.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时间安排
十二 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三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65号
邮政编码:617000
咨询电话:0812-6250530 6250212
纪检监督电话:0812-6250917
传真:0812-6250530 6251876
学院网址:/sichuandt_9761/20130325/t20130325_9216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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