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原则
2013年卓越联盟自主招生考试3月16日进行,虽然卓越联盟9所高校统一考试,但各高校在复试、资格认定、高考加分、录取等要求各不相同。以下是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原则。供考生参考。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原则
1、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2、获得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的考生(以下简称认定考生)须参加2013年高考,并按以下方式填报志愿,方可享有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1)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认定考生,须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北京理工大学;平行志愿省份的认定考生,须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北京理工大学。
(2)如所在省份设立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填报批次,获得A档、B档认定考生须在该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北京理工大学,获得C档认定考生仍按照本款第(1)条方式填报北京理工大学。
(3)认定考生应在所在省级招办公布的北京理工大学同科类、同批次招生计划范围内选择专业志愿填报,并服从专业调剂。
3、高考录取时,对于高考成绩达到北京理工大学提档分数线并符合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认定考生,所在省份采用非平行志愿的,入校后加10分调整录取专业;所在省份采用平行志愿的,入校后加5分调整录取专业。若其高考成绩加分,成绩达到北京理工大学各类教学实验班的实际最低录取分数时,北京理工大学视各教学实验班招生情况,按计划顺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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