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3年高职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勤奋路1号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入学后教学为英语语种。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高考科目外语成绩需高于125分(含125分),满分非150分的按相应比例折算(即外语单科成绩需高于外语单科总分的83%)。
2、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投档,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
3、加分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4、进档考生根据各专业的计划数,和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已完成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5、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6、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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