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学院2007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石家庄铁道学院2007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简介
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改变工科学位类型比较单一的状况,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在我国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
二、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某一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及管理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的工作能力。特别重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三、招生领域名称及范围
四、报考条件
(一) 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二) 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三) 工作业绩突出。
(四) 工作年限的计算均截止到2007年7月31日。
五、考试报名方法
工程硕士考试报名分两步进行: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份(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河北省网上报名网址为xwksw.hebtu.edu.cn或www.hebxwb.cn。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选择现场确认地点,并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以供下载准考证使用。
(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底或8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网报编号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现场(网上报名已选择)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报名无效。
下载准考证时间在考试前一周,网址同报名网址。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具体报名时间请登陆选择的报名地点所在省学位办网站查询。
考生应及时通过e-mail在我校登记报名情况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随时通知考试有关情况。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我校组织的二阶段考试过程中进行。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需在二阶段考试时交我校以下材料: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岗位业绩考核表》一份;一寸、二寸免冠彩照各一张。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 第一阶段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或21日上午(准确时间以国家通知为准)。考生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GCT)。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语(英语)运用能力(不考听力、写作)。考试总计3个小时,满分400分,试题均为A、B、C、D的判断题,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二年,我校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主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只计总分,不计单科)。
为便于考生复习,我校备有《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考前辅导教程》(英语、数学、语言、逻辑)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模拟试题》(英语、数学、语言、逻辑),可在现场报名时购买。我校将于10月8日至18日组织考前集中辅导。
根据国家规定,持有2006年GCT有效成绩(我校确定:须有学士学位且总分不低于202分)的考生,不必再参加今年国家的GCT考试,只需凭2006年GCT考试的准考证、GCT考试成绩单于12月份直接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择优录取。
(二) 第二阶段考试: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测试(面试)。考试时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录取
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各领域的复试分数线由我校根据考试结果自行划定。拟录取考生由我校工程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时本人所在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工程硕士培养协议书。
九、培养方式、学位授予及其它
(一)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课程针对工程领域并结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为32。学位论文结合学生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进行。
(二)学习年限一般3年,最长不超过5年。对于生源较集中的单位和地区学校选派教师前往授课和指导,在学校本部学习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凡经石家庄铁道学院正式录取的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四)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来自企业的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五)录取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一律不转档案、户口、党团关系,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解决。学习期满,不管是否取得学位,均回原单位工作。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
石家庄铁道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43
联系人:杜老师、吕老师 电话:0311-87935136 87936406
刘老师 电话:0311-87935021
传真:0311-87936066
邮箱:dugw555@163.com
欢迎报考我院工程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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