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暂停撤并农村学校 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寄宿
为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在农村学校撤点并校中盲目推进小学进镇、初中进城的做法,湖南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保障农村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各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未经省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
通知指出,专项规划制定应包括县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确保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都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在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因素后,原则上农村小学、初中分别按服务半径2.5公里和3公里设置;学生每天上学单程步行时间一般不超过40分钟。农村学校超过服务半径设置的,小学一至三年级应当通过就近建设学校或教学点来解决,小学四年级以上可寄宿;当地政府应为学生提供寄宿条件,或者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为学生提供规范的交通服务。
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学校撤并方案在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各个环节中具体的操作办法和程序,特别是对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人数、学生家长所占比例等提出要求,确保学生家长的意见在学校撤并中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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