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郑州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时间安排
为了组织好 2013 年全市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现将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河南中考事宜中有关考试内容,分值,以及中考考试时间和收费标准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依据,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的,充分发挥实验操作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普及实验教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以下简称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全市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管理,郑州市教育局成立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制定全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的有关政策,组织全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实验操作考试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考试对象
凡报考本市普通高中、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的郑州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四、考试内容
2013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统一命题,全省共命制三套试题。每套试题含12道实验操作考试题目,每道试题含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项目各1个。试题中的实验操作项目,按难度、完成时间不同,分为两类:较难的实验为A类(主考题),一般的实验为B类(副考题),每套试题中主考题的比例:物理6题、化学4题,生物2题。分值比例为8:3:3:1,即主考题1个,占8分;副考题2个,各占3分;考试结束后整理实验器材,占1分。试题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
五、考试分值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三科成绩共计15分计入中招总成绩。
六、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在郑州市市区学校就读且具有市区学校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于3月18-22日集体报名。
(二)在郑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借读、需在市区借考的外地考生,出具原籍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郑州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证明后,可以由毕业学校代办借考手续。
(三)在外借读的郑州市市区户口的考生,于5月27-31日,携带市区常住户口簿、4张近期 2寸正面免冠照片,到x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办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手续。
(四)各县(市)、上街区考生的报名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七、考试时间
全市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时间统一为2013年4月1日至30日。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5分钟。
八、考试地点
2013年市区中招实验操作考试考点由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统一设置。
新郑市、登封市、荥阳市、新密市、中牟县、上街区的考点设置,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考点的实验室设备和教学仪器配备必须达到《河南省初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规定的基本要求。实验室台、凳、水、电等设施齐全、规范,考试所用的教学仪器、药品必须统一标准,质量合格,数量充足。每个考点至少设置两个考场。
九、考试办法
考生每 12 人为一组,考前抽签决定考场、考号、题号,在规定的 15 分钟内完成实验。具体办法详见《郑州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试行)》(见附件2)。
十、收费标准
2013郑州市市区考生免收考试考务费。各县(市、区)也要积极创造条件服务考生,在组织2013年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时,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 号),按照每科 4 元,三科共计12元的标准收费。收取的费用,用于中招理生化生操作考试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十一、其他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高度重视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考试制度和运行机制。
(二)要采取措施,公平公正。一是要加强监考人员的纪律教育,完善监督机制。二是要加强监考教师的业务培训,使监考教师充分掌握评分标准,做到评分尺度统一,确保监考和评分工作公平、严肃。三是要严格杜绝各种作弊手段,具备条件的要对考点或考场实行信号屏蔽措施,严防舞弊事件的发生。四是各地要严密组织考分登统工作,要设立专门的保密室,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考分登统,确实做到程序严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三)要全面准备,周到服务。各县(市)、上街区要认真总结过去的经验,在科学合理设置考点的同时,做好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所需教学仪器、设备,特别是易损易耗品的组织供应工作,保证按时按需供应到位。在组织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时,要充分考虑自身特点,可以集中考试,也可以组织考务队伍送考下乡。考点学校在交通、场地、设施等方面要为考生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以保证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质量和标准。
(四)要预测预防,确保安全。一是要保证赴考途中安全。考生如需乘交通工具,所选用的交通工具要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和标准,严格按照交通工具核载人数运送学生赴考。考生所在学校要切实负起考生赴考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各校需派学校领导担任考试领队,考前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和考风考纪教育。二是要保证操作考试的安全。在考试期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对交通、食宿、实验用电、易燃有毒药品的存放、使用、操作不当可能引发的事故等,都要有防患预案,保证学生、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五)要明确政策,区别对待。因伤残确实不能进行实验操作考试者,须持本人申请书(学校签署意见)和残疾证,于实验操作考试开考前报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审核,经批准后可办理免考手续,免考者成绩按照实验操作考试总成绩的 60%计分。
(六)要准确统计,按时上报。各县(市)、上街区要在3月20日之前,将本辖区考点情况、考试实施方案、考务工作细则、考生报名人数等有关情况报郑州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备案;5月 10 日前,将实际参加考人数、考生成绩汇总分析、考试组织情况上报市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电话:6343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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