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纽约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
上海纽约大学 |
|
|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松林 路 268 号 |
|
华东师大校区: 上海市 普陀 区 中山北 路 3663 号 |
||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说明 |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考试语种的要求 |
英语 |
|
|
无 |
|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
|
学生需通过上海纽约大学校园日活动,获得报考上海纽约大学资格。学生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上海纽约大学将结合高考成绩、学校面试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通过本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择优录取。 |
|
|
学费标准 |
100,000元/学年[沪价费(2012)018号] |
住宿费标准 |
待定 |
|
|
学校名称 |
上海纽约大学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纽约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
|
|
021-62235037 |
|
|
021-62604406 |
|
|
http://shanghai.nyu.edu |
|
|
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
|
【上海纽约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