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夏金荣受贿一审被判死缓
浙江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夏金荣受贿一审被判死缓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浙江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夏金荣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夏金荣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5年,夏金荣分管基建工作时,单独或参与共同受贿共计人民币772万元,其中703万元系索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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