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奖学金制度如何,奖金有多少
本科生奖学金30项,奖励总金额611.83万元。奖学金最高金额5000元/年,最低金额200元/年
1、凯思奖学金
由中山大学校友捐赠,奖励对象为当年被中山大学录取的本科新生。每年奖励200名
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元人民币,在入学当年发放。评奖条件(应该是以下三个中满足一项即可):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计算机)、生物学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双科获省(自治区、直辖市)赛区一等奖;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对于第一志愿报考中山大学、高考总分按原始分计分超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重点大学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或按标准分计分超过80分以上的新生,根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配的奖励名额,以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并适当考虑学科平衡,择优奖励。
3)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学生者,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的省级优秀学生。
2、 优秀新生奖学金
奖励金额:3000元/人。
奖励对象:当年被中山大学录取(取得入学资格)的优秀本科新生。
评奖条件: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者;高中阶段获省(自治区、直辖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称号者;高考成绩总分在标准分780分、原始分580分以上者(按学校当年所设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定);保送生。
已获得中山大学凯思奖学金的新生,不再参加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
3、优秀学生奖学金
根据学生每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涵盖学业成绩、社会活动、社会工作、各类竞赛等方面)评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按测评成绩排名而定。获奖金额为一等奖2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获奖面一般在30%左右。(即每班中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前30%左右的同学都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4、单项奖学金
在科学研究、社会公益、文艺、体育或社会工作等方面对校、院(系)有突出贡献者。获奖金额为800元/人/年。获奖面一般在3%左右。
5、捐赠奖学金
捐赠奖学金是由社会团体、个人或公司的捐赠所设立的奖学金。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以上,符合捐赠者规定的条件者可申请。
6、优秀毕业生奖:
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由学校授予称号,颁发证书和纪念品。优秀毕业生人数按条件而定,不限名额,符合条件的均可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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