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2007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一、报名
1.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 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 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龄,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报考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报名手续
考生先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审查合格后先在网上报名,再到现场采集图像信息。
(1)时间:2007年7月12日25日网上报名,初步定于7月27-31日现场报名。
(2)地点:长沙理工大学学位办(办公大楼附105),外地考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联考。
(3)资格审查手续:申请人直接到我校学位办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时须提交:
①三份由考生填好、所在单位推荐同意报考并贴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加盖单位公章)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可在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
②本科毕业生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无学士学位者需提供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③资格审查费50元。
(4)报名费80元/人。
(5)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
如果是本省考生,须在2007年7月12-25日登陆到xwb.hnedu.cn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初步定于7月27-31日携带资格审查表、证明材料(本科毕业证、工作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及报名费到我校研究生部学位办(办公大楼附楼105室)交验资格审查表、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报考者还须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内容后,签名确认。
省外考生可选择在其所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报名点报名、考试。须先登陆到所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进行网报,同时,将资格审查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至我校研究生部学位办审查,审查通过后,我们将盖好我校研究生部学位办公章的一份资格审查表寄回考生本人,考生持该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到所在省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试。
二、考前辅导
我校拟于8月份开办GCT考前辅导班,聘请优秀教授进行考前辅导。GCT考试大纲及语文、数学、逻辑、英语的考前辅导教程在我校研究生部学位办有售。
(1)辅导班报名时间:2007年7月;(2)辅导课程:语文、数学、英语、逻辑;
(3)辅导班费用:500元(教材费用自理),如选择只参加单科辅导,费用为200元/科。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8日,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考试采取两段制办法。第一阶段:考生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考试)。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和外语运用能力测试,每部分考试时间为45分钟、满分100分,试卷总分400分。第二阶段:我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考试合格分数线,GCT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的GCT考试成绩单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试。
四、录取
1.录取名额:我校2007年工程硕士录取名额可以根据考试情况自主确定
2.录取工作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由本校自行确定GCT考试和第二阶段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的GCT考试成绩和第二阶段考试结果,择优录取。
3.根据国家文件,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工程硕士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我校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领域属于国家认定的艰苦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以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4.我校接受持有2006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对于符合我校规定的考生,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择优录取。
五、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该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设置。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其中课程学习为二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员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考试,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双导师(学校和企业)或导师组的指导下,结合本企业实际工作,边工作边撰写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一年。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按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六、费用及待遇
课程阶段二年,学费为1.5万元(含教材、资料费);第三学年论文指导费8000元、论文答辩申请及答辩费用2000元。学费共计2.5万元,于第一学年开学时交清。
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返校学习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招生领域、方向及对应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招生领域、方向及对应考试科目
工程领域
*注:道路与铁道工程方向属交通运输工程领域,桥梁与隧道工程方向属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
2、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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